發信人: sit@fhlbbs (螢光筆小逸), 信區: problem 最近想寫一些給未來學弟妹的文章, 把我以前在團契所學所成長的 分享出去, 當我在構思中忽然發覺, 我的言論基礎在於: 每一個基督徒都要有團契生活! 想請問大家: 團契是什麼? 它是因人的需要而產生的? 還是神命定一定要有的? 每個人都應該要有團契嗎? 有沒有任何基督徒是不需要團契的? 聖經對於團契有什麼教導??? 謝謝大家的回答! kuang: 剛好我最近在我們教會自己的刊物「一粒麥子」寫了一篇文章,題目就是「團契 (Fellowship)」,願意在此與你分享,希望對你有用。 團契 (Fellowship) 有一段時間,對參加團契我並不是很認真,原因是我認為參加團契可能對 我不會有很大的幫助。後來,我漸漸發覺,參加團契對我實在是很重要,原因 可以從以下兩方面來講: 先從聖經的觀點來看:神藉著聖經對我們說,我們弟兄姊妹是彼此互為肢 體(1),一同得榮耀,一同受羞辱,一同快樂,也一同受苦(2)。神對我們這樣說, 我想一定是要對我們有所幫助。但這幫助究竟是什麼呢?信主前,因為發現 「立志行善由不得我」(3),所以決志信主。信主後,發現立志行善「還是常常」 由不得我。也就是說,信主後我們還是會軟弱犯罪。而當一個人軟弱時,除了 需要神的光照和赦免外,還需要別人的提醒、勸告、安慰、及鼓勵(4),而這正是 團契肢體生活主要目的之一。 到底一個人信主後立志行善「由不由得我」呢?換句話說是否就「成聖」 了呢?我相信一個人的「決志信主」只是這一成聖過程的「開始」。信主後我 們可以說是神「正在製造中的產品」 (processing product),而非已完成的 「成品」。所以我們信主後還是會常常做錯事及犯罪。以時間的橫軸來看我們 的屬靈生命,它是高高低低起伏不定的,有時得勝、有時失敗、有時屬靈、有 -時屬肉體。如何過一個常常得勝的生活也就成為我們一生都在學習的功課。我 們一生都在學習如何靠主的力量來勝過自己(的肉體)、勝過這世界和魔鬼。而 藉著團契的生活,可以使我們屬靈生命的成長,雖有高低起伏,但是總體而言 是不斷往上的高低起伏,而且高低起伏的不穩會隨著屬靈生命的增加而逐漸減 少(如圖示一),直到與主相見,那時我們的學習功課就得以完成。 另一方面,從我個人的屬靈的經驗來看:過去十年當中,我從不同的弟兄 姊妹學習到不同的功課,對我的信仰幫助極大。從有些弟兄姊妹身上,我開始 學如何藉著禱告,勝過肉體及環境的引誘,能定下心來專心的讀書及讀經,對 那時正在求學中的我幫助極大。有些弟兄姊妹給我一個榜樣,讓我能學習如何 在不好的環境中繼續對主忠心與順服。有些弟兄姊妹則讓我開始學習仰望主的 操練,進一步有機會享受到那種如同雅歌書中所述的「良人與我」與主親密的 關係。有些弟兄姊妹對我真誠的關懷,讓我學習如何去關懷別人。有些弟兄姊 妹則能把聖經的真理應用到日常生活的實際問題,對我面臨難題時,要如何活 用聖經真理提供了許多啟示。有些弟兄姊妹以傳講神的話語使人歸主為其一生 的侍奉,願意花許多的時間及精神在思考及追求聖經真理,他們讓我有機會多 經歷到,當神的話語一經解開來的,所帶來的那種因豁然開朗,而產生的平 靜、滿足、以及喜樂的心情,進而使我對了解神的話語有更深的渴慕。另外有 一些弟兄姊妹則是充滿了熱誠與喜樂,讓我學習要積極並喜樂的去關心別人、 幫助別人。 所以,這樣看來,我們弟兄姊妹,雖然都會有軟弱和缺點,但也都有優點 -及剛強之處,因此我們每一個人分開來看時,都算不了什們,但是,當我們彼 此在主的愛裡結合為一體時,我們就能彼此成長,生命就得以完全(5),能發揮很 大的力量,來得勝魔鬼和被其所利用的肉體,彰顯主的榮耀(6),眾人也就因此能 看出我們是神的門徒(7)。 總之,「與神相交」和「與弟兄姊妹相交」,可以說是我們屬靈生命成長 的兩個要素,其關係可以圖示(二)來表示。只重視個人與神相交而不重視與 弟兄姊妹相交,則屬靈生命成長不易完全,同時也是不合乎聖經真理的,反 之,若是只重視團契生活而忽視了個人單獨與神相交的每日讀經與禱告的生 活,則屬靈生命成長就失去了最重要的根基。一個沒有個人與神相交的團契, 就不會有神所希望我們有彼此相愛的肢體生活。這樣的團契充其量也不過是另 一個「比較好」的「社團」。因此,神在聖經中提醒我們在團契中與弟兄姊妹 相交,也就是與神祂自己相交(8)。我們透過神的愛及赦罪恩典彼此相交。如此, 弟兄姊妹在團契生活中,才不會因為彼此的軟弱及過錯,而彼此論斷,甚至懷 恨分裂(9)。所以,「與神相交」和「與弟兄姊妹相交」兩者對屬靈生命成長是一 體的兩面、相輔相成、缺一不可的。然而如何在兩者之間找到一個平衡點,使 我們有一個成長健全的屬靈生命,將是我們信徒一生要學習的另一功課。讓我 們在主裡彼此勉勵,互相學習,使我們越來越有主的榮美與完全,哈利路亞。 附註: 1. 羅 12/4-5; 林前 12/27。 2. 林前 12/26。 -3. 羅 7/8。 4. 加 6/1-2。 5. 弗 4/1-16; 約壹 4/12。 6. 約 17/21。 7. 約 13/35。 8. 約壹 1/3。 9. 弗 4/1-3。 ============================ figs say: 在約翰福音十三章三十四節 "我賜給你們一條新命令, 乃是叫你們 彼此相愛. 我怎樣愛你們, 你們也要怎樣相愛" 因此團契乃是神所賜下 的命令. 若沒有團契我們如何彼此相愛. 彼此學習. 彼此勸勉. 彼此建 立....呢. 就廣義而言凡聖經裡題到有關彼此( )就有團契的意思了. " 其實在新約聖經, 有關團契生活的字是Koinonia. 這個字在新約聖 經出現在新約聖經凡十八次, 充分表達了基督徒團契的特色. 它基本上 有三個意義: 1.分享 a.信仰的分享 (徒二42) b.愛心的分享 (林後八4 )(林後九13) 2.彼此有分 (共享) a.與基督及福音事工有分 (腓一5 )(林前一9, 十16~17) b.與基督的苦難有分 (腓三10) c.信心的共享 (門5~6) (羅十五1) d.在恩情上有分 (林後八4) 3.彼此相交 a.與上帝相交 (約壹一3 )(約壹一6 ) b.與信徒相交 (加二9 )(約壹一7 ) 新約的團契生活, 應從耶穌基督與十二門徒開始. 我們由聖經上可 - 以知道主與門徒常在一起(可三14), 一起參加婚筵(約二1~2),門徒時常 聽主耶穌證道(約六1~3) 及看主行神蹟(約六14)......總之門徒與主的 團契生活時刻不斷. 在耶穌升天後, 我們在使徒行傳看見一個更大更多 人的團契出現, 有三千人的 '彼此交接, 擘餅, 祈禱',他們並且實現了 愛的分享生活, 凡物公用, 共同施與, 幫補有缺乏的弟兄姊妹(徒二44) 基督徒乃因為耶穌基督的緣故, 才可以及需要與弟兄姊妹相處. 基 督徒因著相信, 透過每日靈修與主相交與主建立關係; 但單憑個人與主 獨處, 靈性不足以進入高峰, 所以除了與主獨處外, 更要與弟兄姊妹有 肢體相交的生活, 藉著彼此讀經. 祈禱. 分享, 彼此建立, 使每一個肢 與主更親密, 所以團契生活是必要的." 以上乃節錄自林漢星先生所著"團契三部曲"基道書樓出版, 希望對 你及你未來的學弟學妹們有幫助. figs回到上一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