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信人: kkang@fhlbbs (老康), 看板: problem 標 題: Re: 我有聖經問題!!!誰為我解答??? 發信站: 信望愛團契電子佈告欄 (Tue Nov 14 00:58:10 1995) 轉信站: fhlbbs ==> 在 Sidney (小毅) 的文章中提到: : Sidney 你好: 這一段主要講因信稱義與行律法的矛盾之處,引證因信稱義的 正確性。 在加拉太教會有一批基督徒要行律法才能得救,所以保羅提出 守律法要稱義是不可能的,因為如果一個人內心有要行律法稱義的信念 時它是一個永遠是會犯罪的人,無法得到救贖, 因為律法的功用本不是 如此,律法的功用本是叫人知罪,以致可以來到上帝面前悔改接受救恩, 因此如果將行律法當成可以換取救恩時,你會發覺永遠被罪控告, 甚且 稱義只能單靠信心,就是相信基督的救恩, 而這救恩與行律法稱義的方 向是水火不容的。 因此,想要行律法稱義的人永遠被罪轄制, 所以一個人在基督 裡不可能還會有行律法稱義的信念,那是矛盾的, 如果堅持要行律法才 能得救那是 不可能的,所以保羅才說:一個行律法為本的人(犯罪的人)怎可說是 在基督裡呢?顯然如果說靠基督得救,就不用行一些律法(像守節日等 等),這些無關得救。 保羅素來就是在傳達這種福音訊息,如果他再強調律法的重要, 那他真的犯罪了,得罪上帝所交託的使命了。 > -------------------------------------------------------------------------- < 作者: waiter (主恩), 站內: problem 標題: Re: 我有聖經問題!!!誰為我解答??? 時間: Thu Nov 16 12:59:28 1995 ==> 在 Sidney@fhlbbs (小毅) 的文章中提到: : Sidney 若是從經文字面解釋,保羅的意思是說,我們信徒藉著相信基督,應該得著稱義了; 如果還被律法定罪為罪人,難道基督的救贖是假的,不能贖我們脫離律法的咒詛嗎? 換句話說,主耶穌自己說,信祂的不至滅亡,反得永生,結果我們信了祂,還被律法定 罪,那麼主耶穌的話難道是叫我們犯罪的嗎?保羅強烈的說:斷乎不是! 然後他說,他現在傳福音,乃是叫人相信基督,不是叫人守律法,反而他乃是拆毀律 法,因為沒有人本於行律法在神面前得稱義。人要得神稱義,就必須相信基督。如果現 在他和猶太人一樣,告訴人除了信基督以外,還得守律法,才能得稱義,那就是說,相 信基督還不能使我們得稱義,那也就證明雖然我們信了基督,卻還是個「犯罪的人」, 仍不能得稱義了。(保羅這話是對彼得說的,意思就是說,若是我們還遵守猶太教的作 法,不同外邦人喫飯,那就是重新建造我們所拆毀的,就是傳福音給外邦人的事。) 這是我所讀這兩節經文字面的意義。所以保羅才會接著說,「我因律法,已經向律法 死了,叫我可以向神活著。」這就是說,按著律法,我們都是該死的;感謝主,藉著他 在十字架上的代死,我們已經向律法死了,已經脫離了與律法的關係;如今我們乃是向 神活著。 wiater 11.16.95回到上一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