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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TigerBee (不會叫的還叫貓嗎?) 看板: nthu
標題: 真善美[基要生活原則]講座(三)
時間: Thu Mar  5 02:32:42 1998

(二).權柄的原則:

  神藉著屬人的權柄(父母, 政府, 教會牧長, 僱主老闆)給予我們方向,
保護, 和供應. 當我們違抗這些權柄時,就使自己受到邪惡的[空中掌權者]
具毀滅性的影響; 他們因此而得以管轄某些地方和某些人. 這也是為什麼
[悖逆的罪和行邪術的罪相等].
(撒上15:23)

1.品格培養的重要性:

  神最關心的是我們品格的培養; 因此, 他時常使用一些我們難以相處的人
來成就他的美意.
聖經中最有名的例子就是約瑟. 約瑟先是被賣為奴,後來又被冤枉下到監裡.
但是, 這些經歷都是  神所要使用的[教室],為了日後成就  神在他一生之中
的目的.

青少年時期沒有學會的品格功課, 日後必須重修. 這也是為什麼成年人會遇
到這麼多的衝突, 實際上這些衝突正是青少年時所沒有面對沒有解決的衝突.

2.為何會發生衝突:

任何權柄結構中都會有其緊張的一面. 因為掌權者制定法規, 而權柄之下的人
總想試試看界限到底在哪裡.
當那些在領導地位的人表現不出智慧, 成熟, 或愛心的一面時, 衝突便產生了.

        (1).未實踐的諾言

[期望]能破壞人際關係. 當一位領導者沒有實踐他的承諾時, 他下面的人就會
受到傷害. 而這些傷害若不即時處理妥當,就會便為毒根; [因此叫眾人沾染汙
穢](希12:15)

        (2).驕傲

[驕傲只啟爭競.....](箴13:10). 驕傲是以自我為中心的生活, 不關心其他人
的需要. 驕傲是為自己保留最後決定的權利, 不順服  神所設立的權柄給我們
所作的指示.
驕傲是自以為高人一等, 因而論斷人或看不起人.
驕傲是拒絕向我冒犯過的人求饒恕.

        (3).怒氣

[撒罪孽(任性, 尤其是在不道德方面)的, 必收災禍; 他逞怒的杖也必(廢掉)]
(箴22:8).
十誡中的第五戒是[孝順父母].
然而,   神也教訓父親不要惹女兒的氣(以6:4).
當父親以發怒來回應兒女的失望, 或在怒中管教孩子時, 他就破碎了兒女的心,
同時也破壞了彼此的關係.


3.四種順服必備的態度:(彼前3:1-6)

        (1).敬重的靈

定義: 明白  神透過權柄來做工.
關鍵: 把職位和人格分開.
例子: 保羅, 以斯帖, 大衛, 主耶穌基督

        (2).感恩的靈

----- 不喜樂是公開的羞辱
關鍵: 將期望交給  神.
例子: 撒拉

        (3).為僕的靈

定義:   神使人為大的方法.
關鍵: 因幫助他人成功而興奮.
例子: 約瑟

        (4).安靜的靈

定義: 克服恐懼, 憂慮.(聖經中有多次提到不用憂慮)
關鍵: 界定自己的責任並看到失敗的價值.
例子: 彼拉多的妻子


4.當人命令我們去做我們認為是錯事的時候

        (1).省察自己的態度(但1:9-----蒙憐愛)

-----自主的靈(不忠).
-----定罪的靈(自以為義).
-----抗拒的靈(覺得無創意).
-----不知感恩的靈(驕傲).
-----懈怠的靈(不誠實).
-----苦毒的靈(自私).
-----不潔的靈(自我放縱).

        (2).潔淨自己的良心(但9:20, 無可指責)

-----改正使人引起反感的態度.
-----達成在上者的心願.
-----學習[尊重].
     約束自己的自由, 以免冒犯在上者的心願.
-----求得饒恕.
-----願意補償.

        (3).明辨  主的基本意向(但1:10, 懼怕, 健康)

-----問清楚他的目標.
-----了解他的參考架構(學習問問題).
-----發覺自己的盲點(盲點是指自己應該到達的程度和現在的程度之間的差距).
-----明辨  神的意向.

        (4).設計富創意的他途(但1:8-13, 目的)

-----除去抗拒的心靈, 以增加創意.
-----擴大我們的參考架構.
-----從"箴言"中學習[公正].
-----從他的觀念考慮此項計畫.

        (5).向在上者提出要求(但1:12-13, 試驗)

-----解釋你的立場,  並且不定他的罪.
-----存受教與為僕之心.
-----提出變通計畫.
-----強調他的目標.
-----讓他做最後的決定(但是我決不行惡).

        (6).藉  神的時間來改變對方的心意(但1:16)

-----期待  神給對方壓力.
-----期待對方給你壓力(因為  神已經給對方壓力了).
-----歡迎壓力, 建立品格.
-----持續正確的回應.

        (7).若有必要, 就因不行惡而受苦

-----離家或不認  耶穌(太10:32-39).
-----宣揚福音或聽從政府(使4:19).
-----殉道或拜假神(但6: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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