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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taquila(Andy) 看板: TheLife
標題: Re: 同性戀將可組家庭、收養子女 --- 請思考一下。
時間: Fri Jun 29 16:10:36 2001

※ 引述《oldwine》之銘言:


這是個強調政治正確(Political correctness)到了令人匪夷所思的時代.

政治正確的宗旨是在於盡可能對不同種族,性別,文化等議題採取寬容,平等
的態度對待.所以在現代英文中我們不難發現如he/she或she/he的用法(因
為用he來泛稱所有人太沙文主義,政治不正確!)

但諸如此類的"平等","寬容","尊重"似乎已被無限上綱.在我們不斷看到所
謂的弱勢族群為自己爭取自由,權利(同性戀爭取婚姻權,婦女爭取墮胎權,
等)的同時,對於這些人是否能承擔相對的義務,我實在不敢斷言.

假如我是同性戀夫妻(問題馬上來了!誰是夫?誰是妻?)所領養的小孩,我要
叫哪位是爸爸,哪位叫媽媽?誰規定John就是爸爸,Jack就是媽媽?
(有無可能一三五John當爸爸,二四六換當媽媽,角色互換,互相體驗,不也
"公平"?!)

男女有別,不只是生理上,心理上亦然,這是事實.男性在家庭中所扮演的角色
也不會和女性的角色一樣,反之亦然.神造男也造女,並要二者彼此結合,就像
插頭要有插座才會來電;兩個插頭或插座怎麼放都放不出電的.自然界甚至日
常生活中這類"互補"的例子比比皆是,就算我不談神(畢竟很多人不信神)我們
也應該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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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w faith is the assurance of things hoped for,
 the conviction of things not seen." Hebrew 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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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Origin: 信望愛(wbbs.fhl.net) ◆ From: 202.145.3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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