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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LSN (可愛的小波~~~) 看板: NCTU-FHL
標題: 祭過偶像之物和血...
時間: Thu Jan  6 00:07:38 2000

雖然先前我是深信不疑,還跟小可愛討論過
但剛讀使徒行傳忽然看到段經文
覺得怪怪的....
到底我們能不能吃這些東西?
所以我找了一些正反面的經文
先分別舉出來....

反面:不能吃
(一)徒15:19,20

所以據我的意見,不可難為那歸服神的外邦人
只要寫信,吩咐她們禁戒偶像的污穢和姦淫,並勒死的牲畜和血
(不過這好像沒說到祭過偶像的食物)

(二)林前10:20~22
我乃是說,外邦人所獻的祭,是祭鬼,不是祭神。我不願意妳們與鬼相交
妳們不能喝主的杯,又喝鬼的杯。不能吃主的筵席,又吃鬼的筵席
我們可惹主的憤怒嗎?我們比她還有能力嗎?
(這裡又沒說到血了)
(祭過偶像之物跟血沒有同時被禁吃過?!)


正面:可以吃,但前提是自己有信心又不會使別人跌倒

(一)林前8:4~8說可以吃,但9~14接著說為了不使人跌倒就不能吃
(經文太長,有興趣者請自行參閱)

(二)林前10:25~30是接續上述反面第二點的經文
25,26:凡市上所賣的,妳們只管吃,不要為良心的緣故問甚麼話
      因為地和其中所充滿的,都屬乎主。
27,28就說到為了不使人跌倒,就別吃
29節說明25節的良心是指別人的良心,不是自己的
(所以可以證明所有的東西在自己有信心又獨處時都可以吃)

(三)羅14:14~23所說的一樣,凡物都潔淨,但為了不使人跌倒所以別吃
14:我憑著主耶穌基督確知深信,凡物本來沒有不潔淨的。
   唯獨人以為不潔淨的,在她就不潔淨了
15~19都在說別使人跌倒
20:不可因食物毀壞神的工程。凡物固然潔淨
   但有人因食物叫人跌倒,這就是她的罪了。
23:若有疑心而吃的,就必有罪。因為她吃,不是出於信心。
   凡不出於信心的都是罪
(這跟正面第二點有點不同,在這的信心是說自己的信心,所以要小心)


個人結論....雖有反面兩個論點....
但我是偏向正面的...只是看到反面論點的經文...
覺得有點怪....有人有研究能回答嗎?
小可愛?佑華?昶任?智為?輔導?隨便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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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一生一世必有恩惠慈愛隨著我 
                        我且要住在耶和華的殿中直到永遠
                                        詩篇二十三: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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