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LSN (可愛的小波~~~) 看板: NCTU-FHL 標題: 祭過偶像之物和血... 時間: Thu Jan 6 00:07:38 2000 雖然先前我是深信不疑,還跟小可愛討論過 但剛讀使徒行傳忽然看到段經文 覺得怪怪的.... 到底我們能不能吃這些東西? 所以我找了一些正反面的經文 先分別舉出來.... 反面:不能吃 (一)徒15:19,20 所以據我的意見,不可難為那歸服神的外邦人 只要寫信,吩咐她們禁戒偶像的污穢和姦淫,並勒死的牲畜和血 (不過這好像沒說到祭過偶像的食物) (二)林前10:20~22 我乃是說,外邦人所獻的祭,是祭鬼,不是祭神。我不願意妳們與鬼相交 妳們不能喝主的杯,又喝鬼的杯。不能吃主的筵席,又吃鬼的筵席 我們可惹主的憤怒嗎?我們比她還有能力嗎? (這裡又沒說到血了) (祭過偶像之物跟血沒有同時被禁吃過?!) 正面:可以吃,但前提是自己有信心又不會使別人跌倒 (一)林前8:4~8說可以吃,但9~14接著說為了不使人跌倒就不能吃 (經文太長,有興趣者請自行參閱) (二)林前10:25~30是接續上述反面第二點的經文 25,26:凡市上所賣的,妳們只管吃,不要為良心的緣故問甚麼話 因為地和其中所充滿的,都屬乎主。 27,28就說到為了不使人跌倒,就別吃 29節說明25節的良心是指別人的良心,不是自己的 (所以可以證明所有的東西在自己有信心又獨處時都可以吃) (三)羅14:14~23所說的一樣,凡物都潔淨,但為了不使人跌倒所以別吃 14:我憑著主耶穌基督確知深信,凡物本來沒有不潔淨的。 唯獨人以為不潔淨的,在她就不潔淨了 15~19都在說別使人跌倒 20:不可因食物毀壞神的工程。凡物固然潔淨 但有人因食物叫人跌倒,這就是她的罪了。 23:若有疑心而吃的,就必有罪。因為她吃,不是出於信心。 凡不出於信心的都是罪 (這跟正面第二點有點不同,在這的信心是說自己的信心,所以要小心) 個人結論....雖有反面兩個論點.... 但我是偏向正面的...只是看到反面論點的經文... 覺得有點怪....有人有研究能回答嗎? 小可愛?佑華?昶任?智為?輔導?隨便啦...:) -- 我一生一世必有恩惠慈愛隨著我 我且要住在耶和華的殿中直到永遠 詩篇二十三:6 -- ※ Origin: 信望愛(bbs.fhl.net) ◆ From: LSN.Dorm13.NCTU.edu.tw ※ 歡迎來看我們精心製作的信望愛全球資訊網[http://www.fhl.net]回到上一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