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 會 議 第十五條:社員大會每年至少舉辦一次,由社長召開,主席主持,目的在於使社員表決 由核心系統所提出修改之章程;若核心系統視實際情況予不加修改,則繼續 延用本章程。 第十六條:同工會分成三種:核心同工會、行政同工會與全體同工會。 核心同工會每月舉辦一次,由主席召開及主持,以討論社務、學期年度計畫 以及各項活動,有重大決策時請輔導與指導老師列席。 行政同工會每學期至少舉辦一次,由副主席召開及主持,以討論團契各項行 政工作。 全體同工會每年至少舉辦一次,由主席召開及主持,目的是行政同工交接。 第十七條:退修會由核心系統策劃,每年寒暑假各舉辦一次,目的是促使團契更新、突 破與成長;性質與內容視實際情況而決定。回到上一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