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John (?) 看板 NCTU-FHL 標題 論到「聖經的應用」 時間 Tue May 11 10:47:28 1999 ─────────────────────────────────────── 聖經都是神所默示的,於教訓、督責、使人歸正、教導人學義都是有益的。 這句話大家應該是滿熟的,我就不多說了,聖經的功用即在此。從另一個角度說,整 本聖經的中心因該是耶穌(不同意者可反駁),以即,六十六卷書的釋經原則因以基督論 為中心。所以從聖經裡面讀出來的東西就應該不超過這個範疇(這是我個人的想法啦)。 聖經並不是一本食譜,所以要做菜不用翻聖經;聖經也不是「十萬個為什麼?」所以 它不需要提供什麼自然科學的理論(但並不表示創世紀的描述是虛妄的或寓意的);當然 聖經也不是「國民禮儀規範」,所以挖鼻孔大概是找不到聖經根據。我想,這樣子理解聖 經是比較正常的。 這是站在解釋聖經的立場來說的。 但是這樣子的聖經,不就是很封閉嗎?我們怎麼讓神學與政治學、環境保護、法學等 相調和呢? 接下來就要進入聖經的應用了。 首先,一如我所說,聖經裡面讀出來的東西就是以基督為中心的一些「道理」,所以 我們必須知道:解釋只能有一種,應用可以有許多。如果神的同一句話語能出現多種解釋 (尤其是彼此相異,或者根本是違反聖經總原則的),異端則應運而生。可是說到應用, 就有很多的可能性了。例如參考基督教美學理論,或者能夠找到有關挖鼻孔的教訓(不過 這我沒研究)…這個例子算是濫用而非應用吧。 講一些實際的好了,我們講到歸納法查經的「應用」,其實有絕大部分取決於你的「 解釋」。所以原則還是:應用是建立在解釋之上的。所以論到「聖經的應用」,我的看法 是:先按著正意來解釋聖經(包括上下文、文法、總原則、聖靈的引導…),再開始應用 ,而應用的考量在於,可以教訓、督責、使人歸正、教導人學義的應用是最佳的。有些東 西找得到聖經根據(或者說,聖經應用好了),那是不錯;找不到,那也不是聖經的問題 ,是你找錯書了。 把焦點回歸到起初的問題,我們可以欣賞普遍啟示中的種種文化產物,但是以不與聖 經衝突(是真正的衝突,不是「不一樣」)的原則下進行的,這就是我的看法。回到上一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