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Lorenzo (Lorenzo's Oil) 看板: Faith_Life 標題: Re: 誰能告訴我? 時間: Sat Mar 17 14:38:28 2001 ※ 引述《tabihito.bbs@bbs.cef.org.tw (遙遠的地方)》之銘言: 我不知道你想得到的答案是屬於那類型的答案 對於一個自殺立場堅定的人而言,再好的答案都是爛答案 所以,我只想提出就我所知的觀點 在聖經中,人的生命來源不是自我創造出來的、當然也不是父母創造的 而是神的給予,祂給了靈,所以才成了生命 神所給的東西,你任意的丟棄了,算是一種罪 (不信生命是神所給的,當然覺得這種說法很可笑,因為他以自己為主 我不想在這個假設前題的觀點上辯論,請讀者不要就這一點辯論) 所以,自殺是罪,也沒有人有正當的權利說他結束自己的生命是對的 因為生命不是他自己創造的,而是神給的! 舉個例子來說,如果你父母給了你一個玩具 你不好好愛惜,反而亂破壞,還硬說自己很對 說玩具是自己的,想怎樣處置就怎樣處置,不必爸媽管 我不覺得這個說法是天經地義的! 這只是一種任性、妄為的張狂罷了! 生命的複雜遠超過我們所求所想 我所提出的想法只是一種大概的解釋 算是很殘破不全,要挑我觀點中的破洞應該不難 最主要是想說明,生命其實並非如世俗的觀念所想的那樣全然的屬於自己 而是神授予人使用的權利,是要好好愛護,而不是為所欲為回到上一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