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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信人: humbling.bbs@cef1.cef.org.tw (                 ), 看板: Faith_Lif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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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信站: 校園福音團契電子布告欄 (Thu Oct  5 23:25:11 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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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每次再讀提摩太前後書時,都受到很大的激勵、安慰和提醒
。在前書,一開始,保羅提到神在〝信〞上所立的章程。並且說
命令的總歸就是愛。在十四節那更提到:使我在基督耶穌裡有信
心和愛心。

  第八節那提到:律法本是好的。且本不是為義人設立的,這
裡所點出的真的是重要呀。我們知道自己犯罪本不是因為我們知
道我們虧缺了那完全的律法,乃是因著我們的偏離,律法顯出了
我們的罪。這樣,律法本身不會讓我們犯罪,乃是心中那反叛的
心,因著律法讓我們意識到自己犯罪。因此,律法本不是為義人
立的。

  因信稱義是基督教最基本的教義,然而也是經過歷世歷代的爭
論才確立的〈至今仍存在不同的見解〉。但在這看到使徒保羅謙卑的
承認這信心和愛心是出於神的恩典才得以得到的,並非因自己的忠
心或義行。

  往往我們在知識上所認識的信仰與我們的生活成為兩回事。在
追求真理的同時,發現自己和〝義〞所相去的竟是超乎原本自己想
像的遠。希望在認知自己在得就上的無能為力與無法行義之後,能
凡事存著感恩的心。因真理乃是叫人得自由,知識叫人自高自大。
然而知識也是認識真理的途徑之一,當我們的焦點是放在神身上時
,真理不但使人自由,更叫人謙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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