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信人: humbling.bbs@cef1.cef.org.tw ( ), 看板: Faith_Life 標 題: 分享 發信站: 校園福音團契電子布告欄 (Thu Oct 5 23:25:11 2000) 轉信站: fhl-bbs!news.fhl.net!cef 每次再讀提摩太前後書時,都受到很大的激勵、安慰和提醒 。在前書,一開始,保羅提到神在〝信〞上所立的章程。並且說 命令的總歸就是愛。在十四節那更提到:使我在基督耶穌裡有信 心和愛心。 第八節那提到:律法本是好的。且本不是為義人設立的,這 裡所點出的真的是重要呀。我們知道自己犯罪本不是因為我們知 道我們虧缺了那完全的律法,乃是因著我們的偏離,律法顯出了 我們的罪。這樣,律法本身不會讓我們犯罪,乃是心中那反叛的 心,因著律法讓我們意識到自己犯罪。因此,律法本不是為義人 立的。 因信稱義是基督教最基本的教義,然而也是經過歷世歷代的爭 論才確立的〈至今仍存在不同的見解〉。但在這看到使徒保羅謙卑的 承認這信心和愛心是出於神的恩典才得以得到的,並非因自己的忠 心或義行。 往往我們在知識上所認識的信仰與我們的生活成為兩回事。在 追求真理的同時,發現自己和〝義〞所相去的竟是超乎原本自己想 像的遠。希望在認知自己在得就上的無能為力與無法行義之後,能 凡事存著感恩的心。因真理乃是叫人得自由,知識叫人自高自大。 然而知識也是認識真理的途徑之一,當我們的焦點是放在神身上時 ,真理不但使人自由,更叫人謙卑。回到上一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