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yahui (女牧師), 站內: BibleStudy 標題: 蘭姆博士所解釋的「聖經無誤論」 時間: Sat Apr 15 01:14:05 1995 蘭姆博士所解釋的「聖經無誤論」 (蘭姆博士, 基督教釋經學) 一. 可靠性與無誤論的問題 從正式的信經和信條看, 基督教的各主要教派都一致接受, 聖經是神所默示的. 他們都同意, 聖經乃是因遮神的特別恩典而產生, 它擁有一些其他純粹由人寫成的書 所沒有的特質. 各教都接受聖經論到信仰的道德的事時, 是絕對可靠的 (infalibility) . 人可以完全放心地相信, 因為聖經的教理和倫理是真實可靠的. 聖經在論到和信仰與 道德有關的歷史和事實時, 是絕對不會錯誤的 (inerrancy).這樣的看法乃是聖經啟示 的歷史性質和救贖計畫所要求的. 有些人設法為聖經在信仰和道德方面的絕對可靠性 作辯護, 卻不為聖經的絕對不會錯誤作辯護. 他們的主張是, 聖經所記的主要歷史事件 是可靠的, 可是在那些無關信仰和道德的歷史、事實、和數目方面, 可能會有錯誤. 接受聖經在信仰和道德上的絕對可靠性, 等於接受在救贖計畫中那些歷史因素的可 靠性. 基督教的信仰教導我們聖經在信仰上和道德上的絕對可靠性, 以及在有關信仰 和道德的歷史記錄之絕對無錯誤性. 我們不能接受比這更低的標準. 不錯, 在這件事情 上, 正統的教會中有些極端出現. J.Paterson Smyth 在他的著作「神如何默示聖經」 中, 只接受聖經在信仰和道德上的絕對可靠性. 而J.Buxtorffs甚至主張, 連希伯來文 聖經的母音也是神所默示的. 小心的保守派學者表示, 聖經絕對無誤論必須按神啟示的性質來加以判斷. 神的啟 示是以人所講的言語, 人所生活的文化背景, 臨到人類的. 啟示若是要讓人能明白, 就 必須以先知或使徒當時的言語, 以及他們當時文化背景下所使用的象徵性語法、例證、 類比、和語言傳達方式表達出來. 我們不可把人為的, 抽象的聖經錯誤論強加在聖經之 上. 聖經所用的數目有其精確的字義, 這就是有關聖經無錯誤論的人據為理論之一例. 有些解經者認為, 耶穌在墳墓裡的時間必須絕對是七十二小時, 因為祂說過他要被埋 葬三晝三夜. 可是祂所說的「三天三夜」的含意, 必須按照猶太人的看法來解釋. 事 實上, 如果堅持確定的七十二小, 反而惹麻煩. 如果按照一般學者所共用接受的, 耶穌是在禮拜五被釘十字架, 那麼祂必須到星期一下午才能復活. 如果耶穌按照聖經所 說的, 是在太陽下山以前被埋葬的, 七十二小時之後就是下午了. 如果主張, 耶穌被釘 是在禮拜三, 那麼復活也應該在星期六下午, 而不是在主日. 保羅在哥林多前書5:5說, 我們主復活後顯給「十二使徒」看. 按照人為的聖經無誤 論, 十二個使徒就是十二個, 可是猶大已經死了, 而他遺留的空缺在耶穌升天以前還沒 有人遞補. 在這裡「十二使徒」其實是一個總稱, 意指「使徒們」. 聖經無錯誤論必須按照當時所用的語言來判斷, 而不是按照人為的理論. 在馬可福 音1:2, 引用了瑪拉基失和以賽亞書的經文. 可是馬可只有提出以賽亞的名字. 按照猶太 人的習慣, 如果同時引用兩三三個先知的話, 只有提那個最著名的先知的名字就可以了. 在馬太福音27:9, 引用一節撒迦利亞書的經文, 卻註明是出自耶利米書. 按照猶太人的傳 說, 耶利米的靈居住在撒迦利亞身上, 所以這樣的引用方法並不違反他們的歷史觀念.回到上一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