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文轉錄自 OIA_Study 看板] 作者: lyr (lin) 看板: OIA_Study 標題: Re: 歸納法?歷史文法釋經法?(humble的見解) 時間: Fri Feb 25 00:33:36 2000 humble好像沒有搞清楚 觀察,解釋,應用,與歸納,演繹之間的差別 將知識運用到實際的生活或工作上,就是應用,這跟歸納法根本就沒有關係. 觀察經文,提出問題加以解釋,整理出結論應用於實況中,真的就只是解經的基本步驟, 也是任何作學問,唸書的基本方法.其中是有用到歸納,但是難到分析,綜合,演繹等方法 都沒有用到嗎? 歸納法查經是美國的神學教育單位對歷史文法解經的簡易型命名. 取名叫歸納法,乃是強調它是科學的方法,是客觀的方法,可以從經文中歸納出聖經真理. 自培根提出歸納法作為新工具後,歸納法即等於科學方法的別稱. 馮蔭坤是認為在觀察解釋應用之外應再加上評估與調整. 但不管如何觀察解釋應用是解經的基本過程,就是從文本的context到讀者的context 的過程. > -------------------------------------------------------------------------- < ※ [本文轉錄自 OIA_Study 看板] 作者: humble (師大 劉加恩) 看板: OIA_Study 標題: Re: 歸納法?歷史文法釋經法?(humble的見解) 時間: Fri Feb 25 00:47:35 2000 ※ 引述《lyr (lin)》之銘言: 嗯....這就是為什麼我建議是不是要改版名為「查經法研究版」, 因為就我個人領略到的「歸納法查經」就是像我所說的,那當然會 和原先的東西差很多,只是,一定要這樣研經嗎?我不知道...... > -------------------------------------------------------------------------- < ※ [本文轉錄自 OIA_Study 看板] 作者: pharisee (法利賽人) 看板: OIA_Study 標題: Re: 歸納法?歷史文法釋經法?(humble的見解) 時間: Fri Feb 25 23:41:26 2000 ※ 引述《lyr (lin)》之銘言: 如果單純就操作程序來講,那歸納法的確是基本步驟,不過如果就操作內容來說, 我不認為用這個名稱是不恰當的。 就解經方法歷史來看,俄利根的四重釋經法,可能就不是按照這個所謂的基本步驟 來操作。同樣的奧古斯丁、亞伯拉德、甚至是馬丁路德,他們的解經方式都不見得 是按照所謂的「觀察、提問與解釋、歸納、應用」這個步驟來,但是在歷史中,他們 的解經方式都曾經建立了所謂的基本步驟。 > -------------------------------------------------------------------------- < ※ [本文轉錄自 OIA_Study 看板] 作者: pharisee (法利賽人) 看板: OIA_Study 標題: Re: 歸納法?歷史文法釋經法?(humble的見解) 時間: Fri Feb 25 23:49:01 2000 ※ 引述《humble (師大 劉加恩)》之銘言: ~~~~~~~~~~~~~~~~~ 當然沒這種規定啦!如果有的話,那我們豈不是在走中世紀教會的老路? 不過,說實話俄利根的四重釋經法、奧古斯丁的釋經法、亞伯拉德的釋經法、 甚至是馬丁路德的釋經法,我們不見得有明確的「操作指南」,我們頂多也只能 從歷史文獻或是這些人的釋經成果中,去描述大概的面貌,或許這也就是我 寧可自限於「歸納法」這個狹窄的範圍內的原因之一。 > -------------------------------------------------------------------------- < ※ [本文轉錄自 OIA_Study 看板] 作者: wenching (藍藍的天,白白的雲) 看板: OIA_Study 標題: Re: 歸納法?歷史文法釋經法?(humble的見解) 時間: Wed Mar 8 00:58:08 2000 ※ 引述《lyr (lin)》之銘言: 為了避免「斷章取義」,把lyr另一篇文章重新copy如下,以增進我對你「思路」的瞭 解,呵! ============================================================================ 作者 lyr (lin) 看板 uc 標題 Re: 靈修與研經 時間 Wed Feb 23 23:08:48 2000 ─────────────────────────────────────── 若要名符其實,要改的不僅是營會名稱,連查經法的名稱都要改. 歸納法查經,根本就不是只用歸納法研經而已,它其實是歷史文法解經的簡化型, 觀察,解釋,應用根本就是解經的基本步驟,是釋義的基本工作. 若要正名,就直接改成解經基本法. 如此免得造成誤解,認為觀察解釋應用只是一種解經方式,這是錯誤觀念 觀察解釋應用是所有研經法的基本步驟才對. ============================================================================ 嗯,據我所知,當初「歸納式研經法」所強調的是「在不帶前設(前提)的狀況下, 客觀地查考經文的內容,以找出不變的真理」。之所以用「歸納」這個名字,是因為 強調的是「多種事實歸納一個結論」,而不是「用一些規則」推論出「另一套理論」。 所以原始的「歸納式研經法」強調的事「客觀、不帶偏見」。 至於「歷史文化解經」,是屬於「釋經學」的一種,強調「用歷史背景和文法分析 的方法分析這段經文如何解釋」。「釋經學」可以說是是「有一套我們相信的準則, 據之以詮釋聖經」。既然如此,那麼我們用「釋經原則」得到的聖經結論,就已經不 是「不帶任何前提」的了。因為當我們採用「靈意解經法」時,我們要相信:「靈意 也是真理」,而當我們用「歷史與文化法解經」時,我們相信「根據歷史背景和語言 分析得出來的結果才是真理」。 另一種分別,「歸納法」提供策略、方法、步驟,「釋經學」則強調「原理原則」。 至於「觀察、解釋、應用」的步驟,當然我們會覺得常常用到了,不過「釋經學」 裡面似乎是以「解釋」為重點,「觀察」是為了「解釋」預備,「應用」則是可有 可無的。但是在歸納法則不同,「觀察」佔了相當大的比重,「解釋」在原始的歸 納法,似乎只是「提問、回答」的過程,而在經校園改良過後的歸納法,則是為了 重現事件原貌或作者原意,我個人覺得「解釋還是為了觀察」,因為在解釋前的觀 察,只是觀察到文字的紀錄,在經過解釋還原了原貌後似乎還是要「重觀察一遍」才 能「歸納」出不變的真理。最後,「應用」在歸納法理不是可有可無的,因為筆記裡 一定要寫這個部分輔導才會認可我已經寫完這份作業,呵! 我個人相信,原始的歸納法雖然容易入門,不過讀出的內容大概沒辦法很深入,因為 很多東西「不知何解」。大靈班的歸納法經過多年的研發改進,其實已經在「解釋」 的部分加入很多釋經學的東西了,其實如果為了好玩,到也可以試試在「解釋」的步 驟採用「靈意解經」的原則,夠厲害的話就用用巴刻「新正統派」或是布特曼「希望 神學」的解經法,叛逆點的就用「自由派」的解經法,一定也「歸納」出不同的「道 理」得到不同的「應用」。 其實以上的觀念大都從賴若瀚的「實用釋經法」內得來的,那本書把釋經學與歸納法 做了蠻完整的比較,我覺得是學歸納法值得看的好書。 > -------------------------------------------------------------------------- < ※ [本文轉錄自 OIA_Study 看板] 作者: pharisee (法利賽人) 看板: OIA_Study 標題: Re: 歸納法?歷史文法釋經法?(humble的見解) 時間: Wed Mar 8 10:50:43 2000 既然又要討論這個話題,我想黃錫木的這篇「歷史文法釋經法之再思」(中神期刊, 第廿七期,81~105頁)是很值得深入去研讀的一篇文章。 以下我僅整理(加一點摘錄)作者的結論,回應wenching兄的看法: 1.作者認為傳統的「歷史與文法釋經法」主要還是運用在原文聖經,而非譯本聖經。 就此觀之,我個人認為同樣的如「四重釋經法」(靈意解經的豪華完整版)、 奧古斯丁的釋經法、馬丁路德的釋經法,甚至是基於特定神學立場的釋經法, 主要還是運用在「原文聖經」,因為譯本本身已經是個釋經後的產物。 2.一般信徒未能掌握原文的情況下,往往把原本只屬於「原典的默示權」轉移到 可理解的譯本,甚至被奉為唯一的權威演繹,這對聖經原意的理解有相當大的 限制。 3.作者認為但如果動輒以原文之名抹煞信徒的解經權利,委實有學術壟斷之嫌, 甚至有「原文崇拜」的疑慮。作者建議,在進行觀察-解釋-應用的過程時, 應該鼓勵信徒閱讀不同譯本,多指出不同譯本之不同,讓信徒能慢慢體驗他們 向來奉為經典的譯本,其實只是翻譯者經過「歷史文法釋經」而成的一個版本 的解釋而已,而所謂的「作者原意」,理應是多元的。 就此而言,應用釋經原則的人,應該注意不要將其釋經結果膨脹為「真理」, 而是對「真理的一種理解」。回到上一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