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信人: richter.bbs@miau.mat.ncku.edu.tw (浩瀚海), 看板: story 標 題: 紅色城堡--Forcthv(60) 發信站: 貓咪樂園 (Wed Aug 25 18:20:02 1999) 轉信站: fhl-bbs!news.seed.net.tw!feeder.seed.net.tw!spring!ctu-gate!news.nctu! ********************************** 我在凌晨四點醒來,面對一屋子的黑暗。我不知道這是哪裡,總要慢慢 的習慣黑暗,慢慢的想起我是誰,慢慢的環視這個房間。一張床,一張桌子, 一台電腦,數據機,滑鼠…。慢慢的,回憶起自己的事情。滿房間的酒罐,一 股令人做噁的惡臭。 我是怎麼睡著的呢?我又是為了什麼睡著的呢?想了半天沒個所以然… 睡覺,到底是為了什麼呢?是不是可以做夢呢?我是不是就可以去一個不是這 麼糟的地方呢?是不是只要回到床上一切就暫時終止呢?等到醒來再面對呢? 八月了…這樣子也會到八月…我還以為墮落的人身邊的時間是暫時靜止 的。有時都分不出今天跟昨天的差別。早上去上課,跟同學聊聊天,或不聊天 。下午回到這裡,也許打打電腦,然後喝酒,接Dolores的電話…莫名其妙的 睡著了,隔天再頂著一顆因宿醉而疼痛的頭。日復一日,好像過得都是同一天 。有一個星期日,我早上也喝酒,下午也喝酒,晚上也喝酒,以為這樣就過了 三天了。 時間並沒有證明些什麼,再過一個月Dolores就要回彰化了…一切顯示 的意義是來不及,我一天拖過一天,想來我這幾年來跟Dolores講過的話沒這 幾天的多吧…最初還很納悶的問自己到底在做什麼,久了就不再在意這件事了 ,也許再久一點連這件事都忘了吧。 腦中的東西剩下來的越來越少,一點一點被清掉。即使Dolores會說一 點話,那一點話很快的被遺忘,隨著遺忘,我在想什麼時候我會根本忘掉Dolores 每天打來的電話這件事。 我連上了網路,腦袋沒這麼清醒過。其實我也不知道,會不會喝醉的時 候比較清醒,現在反而比較混亂呢?因為大部份的人都是處在非酒醉狀態,所 以不醉才是清醒的,如果今天所有的人都醉了的話,那麼酒醉才是清醒吧。 網路上沒半個人,看自己的暱稱越看越討厭,我想起了浩瀚海。<<您 有信件>>。會是誰寄來的呢?絕不會是溫絲蕾吧…不管這些,我想先改掉自 己的暱稱。浩瀚海…很想用這個暱稱… 想起了我那白爛的暱稱,真是越看越討厭,沒有比較討喜的暱稱嗎?我 改成了浩瀚海,反正他也不能告我盜用智慧財產權。我想也許我有點不清醒, 不過這無所謂啦。 03 rackd 浩瀚海 有點莫名的爽快,好像擺脫掉什麼東西一樣。也許早該這麼做的。 我看了看信箱,真巧,居然是浩瀚海寄來的。 發信人: richter (浩瀚海) 日期: Mon Aug 1 10:35:30 1998 標題: 嗨~ 抱歉,這個站我不常上,所以呢,這麼久才回你的信.抱歉抱歉. 很高興碰到一個雨生的歌迷, 我想就這點我們兩個可以聊的很開心的. 至於上次真是抱歉了,臨時有事,非下線不可了. 這個禮拜日有空嗎?我們乾脆見面聊個爽吧? 這個禮拜日下午兩點我在新光三越的門口等你. 我一百六十幾,很矮啦.反正你看到一個又矮又肥的那就是我了. 為了你方便認出來,我會穿一身黑色的去. 你就別管內褲是不是黑的啦(笑). 就醬啦! 海 沒想到他居然回信了,我還在想他是不是看到是我寄的就自動刪掉了。 這樣喔…去的時候再跟他講暱稱的事情好了。希望他不要太介意。因為我實在 是蠻喜歡這個暱稱的。嗯…乾脆寫封信跟他說我用了他的暱稱這件事吧。 海: 我是rackd,感謝你終於回了我的信了,我還以為你刪掉了呢?這個 禮拜天我會過去的.至於同樣都是雨生歌迷這點,我相信我們一定很有得 聊.我也很矮,也是一百六十幾而已,也不瘦,這點我們很相似的.我會穿 一身藍色的去,當然內褲你也不用管是不是藍的:)期待跟你的會面. rackd p.s. 我實在是太喜歡你的暱稱了,所以就私自拿去用了,希望你不要介 意.如果你真的不高興的話我會換掉的. 打完之後,雖然還是不甚滿意,不過無所謂。像某些長輩常說的,誠意 到就好了。我想我這封信多少有點誠意吧? 我下了線,反正這個時候會遇到溫絲蕾那才令人吃驚。經過自己幾次無 意義的等候之後,我終於明白期望畢竟只是期望。就算我算出我遇見溫絲蕾的 期望值,那還是無法保證我下一次上網的時候能不能遇見她。反正,遇見她又 如何呢? 心已經是很明白的了,我不想再多說些什麼。像是個被自己判了死刑的 人,無論如何,我已經不需要辯解了。 如果真有那個機會,我會對溫絲蕾說我喜歡她嗎? 我不知道我也不想知道。人活在世上悲哀到這個地步也是不容易。想起 以前喜歡過一個女孩子,阿蕭說:「追到了沒?」我很老實的說:「還沒。」基 本上是根本沒追。 阿蕭很吃驚的說:「不是吧,別說我了,我們班任何一個男的,要追一個 女的根本不需要一個月。最快的一個禮拜就搞定了。」 我聽了之後只能笑一笑。也許天生有的人就是注定只要一個月就可以追 得上女朋友的。以前還會安慰自己說,那種都交不久的。現在連安慰自己都懶 了。何必呢? 如果人生可以重來的話,我想我依然會變成這麼愚蠢的一個人。因為畢 竟本質不變。如果投胎轉世可以自己選擇的話,我一定要當個又高又帥的酷哥 ,做什麼都是一流的,跩的跟二五八萬似的,沒有人能凌駕我。哈哈,如果真 的要這樣的話說不定要修幾百輩子的福報吧。 接近清晨,我有了一點睡意,無所謂,去學校睡吧。 待續...回到上一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