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信人: apring.bbs@bbs.yuntech.edu.tw (夏雨), 看板: story 標 題: 長路8 發信站: 雲林科技大學藍天使 BBS (Wed Jun 9 01:55:53 1999) 轉信站: fhl-bbs!news.seed.net.tw!feeder.seed.net.tw!news.ntu!spring!news.ntust 訴訟案在三催四請,及曉菁找來的民代的〞溝通〞下,終於由斗六管區的警局 呈報上雲林地方法院,而曉菁他們也跟翁姓青年的父親簽下和解書,曉菁雖然對和 解的金額很不滿意,但是想起這陣子的煎熬及母親那疲憊的身影,她還是息事寧人 的同意了。開了三次法庭之後,法院寄來的判決書,是翁姓少年已私下民事和解, 所以不起訴;蘇姓青年因為是現役軍人的身分,所以轉呈軍法處審理,地方法院無 權做任何審判。從案發到現在已一年了,面對這樣的結果,曉菁他們知道還有一場 長距離賽跑的官司在等著他們。每次出庭,她與母親、小弟總是輾轉搭火車再換公 車上台中軍法庭,長途的跋涉,加上身體的疲累不適,小弟總嚷著頭痛,有時候還 會耍孩子氣。最令人難受的是加害者那囂張的氣燄,開著豪華的驕車到法院門口, 還睜著惡狠狠的眼瞪著曉菁他們,彷彿說著:〞你們給我記住!〞更糟的是,已經 和解的翁姓少年竟恩將仇報地竭力為蘇姓青年頂罪。這樣身心的煎熬,與不知何時 才能休止的官司訴訟,常常使曉菁母女灰心的想放棄。 經由這次的事件,曉菁更加體會那句:「法律只保障懂得法律的人。」於是她 便選修了基礎法律課程,只是理論歸理論,現實歸現實。就像那遲遲不肯現身的天 理公道一樣,曉菁還是拿蘇姓青年一點辦法也沒有。就像法院雖可申請假扣押對方 的財產以防脫產,但是原告也得拿出一筆相當的金額做抵押才行,而且訴訟本來就 是不可預期的球賽般,能不能勝訴﹖都是一個大問號!像要下一場賭注般,只是曉 菁他們沒有籌碼,如何下注﹖曉舜出事之後,爸爸那邊的親戚更是疏遠他們,訴訟 談何容易啊!或許這是個受害者必須強勢才能自保的時代! 又經過了一年,在多次的民事調解及軍法庭應訓後,通於接到了軍法處的判決書 ,此時,曉堯都已經退伍半年多了。蘇姓青年加上先前犯下的案子共被求處四年的有 期徒刑。因為軍方只就刑罰上做處決,若想請求民事賠償,便必須自聘律師。曉菁的 母親跟曉菁說了句:「我們盡力了,只要曉舜能平安健康就是最好的福氣了。而且曉 堯也開始工作了,我們的日子會變好的。」曉菁想起那段煎熬的歲月,躺在病床上呻 吟的小弟、四處奔波勞累的母親、手術房外失聲慟哭的自己、滿心虧疚的翁姓父親、 面目猙獰的蘇姓一家人…一切就這樣結束了嗎﹖曉菁突然有種莫名的失落感… *********************************** (待續) 版權所有•請勿翻版 歡迎來信與我分享心得! http://www.taconet.com.tw/~j8512037 e-mail:apring@ms25.com.tw回到上一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