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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tjm (Jer-Min Tsai) 看板: religion
標題: 關於聖經中「血」的討論
時間: Wed Jun 18 12:24:00 1997

    首先要承認,最近自己實在是忙歪了,許多post都是一邊合成IC一邊打的,回家
常常一點體力都沒有,更不用說翻開原文字典來研究聖經了。所以即使心知肚明再怎
樣還是得要乖乖的查查聖經,還是拖到現在....,廢話少說,來點正經的:

    舊約中,早在摩西律法以前就禁止「吃血」,理由是「動物的生命在血裡面,所
以吃肉不吃血(生命)」(創世記九章4節)。另一方面,也禁止「流人血」,其實就
是不可謀殺的意思,這也是早在摩西律法以前就出現的命令(創世記九章5-6節)。

    以後的摩西律法,就依循此規定,一方面在十誡中直接禁止「謀殺」,一方面在
飲食規定中禁止吃喝動物的血與勒死的生物(沒有放血)。但可以注意的是獻祭時,
卻要用「血」來獻。這樣,意思就很明顯,上帝要人尊重動物的生命,卻表明「罪」
是要生命來抵償的。

    簡單的說在舊約中,血的禁忌有兩方面:
    1.禁止謀殺人
    2.禁止吃動物的血

    血的用途,則與獻祭有密切的相關。

    到了新約,獻祭制度已經被耶穌基督完成了(希伯來書),不需要再以動物的血
每年提醒人們:「我們得罪上帝的代價是『生命』」,因此用血獻祭已經不再需要了
。到這裡都應該是大家的共識。保羅也多次在書信中提到我們不但可以吃各樣的食物
,甚至祭過偶像的食物(哥林多城市場上的肉都是祭過偶像的)都可以吃,只是不要
去參加有「宗教內涵」的廟前吃拜拜。

     所以,整個新約其實是給我們一個非常自由的環境,唯一有爭論的地方,已經被
提出來了那就是新約使徒行傳十五章的「耶路撒冷會議決議」。以下我用比較長的篇
幅來說明這部份的解釋:

    爭論的起因是在使徒行傳十五章1-5節,保羅在非猶太地區「安提阿」報告傳福音
事工,然後幾個猶太人就來到該處,要求所有的基督徒都要「受割禮」(割包皮),並
要守摩西律法(包含「禁吃血」等規條)才能得救。保羅和巴拿巴就持反對立場,用力
的與他們辯論。結果就鬧到耶路撒冷去,召開耶路撒冷大會來討論這件事。

    6-11節就說明了辯論內容,彼得出來幫保羅說話,保羅等人也說明不受割禮的人依
然蒙上帝的恩典(這是猶太人很難接受的)。後來會議主席「雅各」就出來做總結,總
結的話就是引起爭論的19-20節。那我們來看看總結的內容:

    雅各說:「不可為難外邦人」,只要吩咐他們禁戒「偶像的污穢、姦淫、勒死的牲
畜、血」(原文沒有「用血」,只不過說要禁戒「血」)。21節就提到了這樣吩咐的背
後原因,是因為「摩西的書已經在各城的會堂中傳講了」。

    首先,古抄本對於20節有兩種說法,西方經文和古教父的引文都少了「勒死的牲畜
」,其他的抄本則有「勒死的牲畜」。這一字的有無,可以引起兩種不同的解釋,一種
是:「禁戒拜偶像、姦淫、殺人」,另一種是「禁戒拜偶像的食物、姦淫、勒死的動物
、吃動物的血」。為什麼呢?因為雅各既然說「不要為難外邦人」,絕對不會編出一堆
新的法律來整外邦人,猶太人只是不能吃血而已,倒楣的外邦人連「用血」都不能了,
這實在不合理。而如果有「勒死的牲畜」,那後面的血很可能就是「吃動物的血」,如
果沒有「勒死的牲畜」,那照一般對「血」的瞭解,很可能就是指「謀殺」。自然,我
們由現代的聖經看來,似乎聖經學者還是以「有勒死的牲畜」來翻譯,只是在經文鑑別
學上,這一節經文算是有「異文」的經文,我們得要心裡有數,雖然我們選擇了一種說
法,也千萬不能忘記還有另外一種可能就是。

    處理完了經文本身的問題,我們來看看雅各做這結論的動機:「因為摩西的書在各
城的會堂裡每安息日傳講」。這句經文很明顯的告訴我們雅各不是要外加律法給外邦人
遵守,而是顧慮到每個安息日在會堂領受摩西教訓的猶太人或猶太基督徒。期望外邦基
督徒可以不要跟猶太基督徒起衝突,在這些最明顯的地方能夠尊重猶太基督徒。這也可
以解釋保羅為什麼在後面的書信明顯的表明「祭偶像的東西不是不可吃」。因為這個會
議決議,其實是為了釋放非猶太人的基督徒得自由,而也尊重猶太的基督徒,而不是表
明吃祭偶像的東西或吃血真的會得罪上帝,更不用說「用血」了。解釋使徒行傳這種歷
史書,本來就是要注意其中的記載是不是有「時代背景」,是不是放諸四海皆准。比對
該段聖經的上下文與書信的記載之後,應該更能讓你我瞭解背後的原因。

    好!那我們可以由舊約中的經文看出,「不吃血」、「不流人血」本來的意義是要
「尊重生命」,也看得出使徒行傳做這樣決議的目標是希望「釋放非猶太人的基督徒,
尊重猶太人的習慣」。怎麼會今天被當成一條法律, 甚至「殘害生命」也在所不惜?
本來是希望釋放基督徒的,卻被拿來表現自己比其他人虔誠,百分之一百的守住聖經的
教訓。本來是拿來希望雙方和諧的,現在被拿來責備對方應該下地獄,這是怎麼一回事
的「以聖經為最高標準」?莫不是斷章取義來表現自己的虔誠罷了。外邦基督徒收到
耶路撒冷會議的報告,內心歡喜,我們收到「不可捐血」的論斷,會有怎樣的心態呢?
唉!


    以下把所用到的關鍵經文列出來:

徒    15:  1 有幾個人從猶太下來,教訓弟兄們說:你們若不按摩西的規條受割禮
             ,不能得救。
徒    15:  2 保羅、巴拿巴與他們大大的分爭辯論;眾門徒就定規,叫保羅、巴拿
             巴和本會中幾個人,為所辯論的,上耶路撒冷去見使徒和長老。
徒    15:  3 於是教會送他們起行。他們經過腓尼基、撒瑪利亞,隨處傳說外邦人
             歸主的事,叫眾弟兄都甚歡喜。
徒    15:  4 到了耶路撒冷,教會和使徒並長老都接待他們,他們就述說神同他們
             所行的一切事。
徒    15:  5 惟有幾個信徒、是法利賽教門的人,起來說:必須給外邦人行割禮,
             吩咐他們遵守摩西的律法。
徒    15:  6 使徒和長老聚會商議這事;
徒    15:  7 辯論已經多了,彼得就起來,說:諸位弟兄,你們知道神早已在你們
             中間揀選了我,叫外邦人從我口中得聽福音之道,而且相信。
徒    15:  8 知道人心的神也為他們作了見證,賜聖靈給他們,正如給我們一樣;
徒    15:  9 又藉著信潔淨了他們的心,並不分他們我們。
徒    15: 10 現在為甚麼試探神,要把我們祖宗和我們所不能負的軛放在門徒的頸
             項上呢﹖
徒    15: 11 我們得救乃是因主耶穌的恩,和他們一樣,這是我們所信的。
徒    15: 12 眾人都默默無聲,聽巴拿巴和保羅述說神藉他們在外邦人中所行的神
             蹟奇事。
徒    15: 13 他們住了聲,雅各就說:諸位弟兄,請聽我的話。
徒    15: 14 方纔西門述說神當初怎樣眷顧外邦人,從他們中間選取百姓歸於自己
             的名下;
徒    15: 15 眾先知的話也與這意思相合。
徒    15: 16 正如經上所寫的:此後,我要回來,重新修造大衛倒塌的帳幕,把那
             破壞的重新修造建立起來,
徒    15: 17 叫餘剩的人,就是凡稱為我名下的外邦人,都尋求主。
徒    15: 18 這話是從創世以來,顯明這事的主說的。
徒    15: 19 所以據我的意見,不可難為那歸服神的外邦人;
徒    15: 20 只要寫信,吩咐他們禁戒偶像的污穢和姦淫,並勒死的牲畜和血。
徒    15: 21 因為從古以來,摩西的書在各城有人傳講,每逢安息日,在會堂裡誦
             讀。
徒    15: 22 那時,使徒和長老並全教會定意從他們中間揀選人,差他們和保羅、
             巴拿巴同往安提阿去;所揀選的就是稱呼巴撒巴的猶大和西拉。這兩
             個人在弟兄中是作首領的。
徒    15: 23 於是寫信交付他們,內中說:使徒和作長老的弟兄們問安提阿、敘利
             亞、基利家外邦眾弟兄的安。
徒    15: 24 我們聽說,有幾個人從我們這裡出去,用言語攪擾你們,惑亂你們的
             心。(有古卷在此有:你們必須受割禮,守摩西的律法。)其實我們
             並沒有吩咐他們。
徒    15: 25 所以,我們同心定意,揀選幾個人,差他們同我們所親愛的巴拿巴和
             保羅往你們那裡去。
徒    15: 26 這二人是為我主耶穌基督的名不顧性命的。
徒    15: 27 我們就差了猶大和西拉,他們也要親口訴說這些事。
徒    15: 28 因為聖靈和我們定意不將別的重擔放在你們身上;惟有幾件事是不可
             少的,
徒    15: 29 就是禁戒祭偶像的物和血,並勒死的牲畜和姦淫。這幾件你們若能自
             己禁戒不犯就好了。願你們平安!
徒    15: 30 他們既奉了差遣,就下安提阿去,聚集眾人,交付書信。
徒    15: 31 眾人念了,因為信上安慰的話就歡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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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信人: denali.bbs@csie.nctu.edu.tw (孤島), 看板: religion
標  題: Re: 關於聖經中「血」的討論
發信站: 交大資工鳳凰城資訊站 (Wed Jun 18 13:34:59 19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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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 tjm.bbs@fhl.EE.NCTU.edu.tw (Jer-Min Tsai) 的文章中提到:


聖經裡其他的幾個地方有耶穌的話:﹝對不起,手邊現在沒聖經,一時無法指
出章節,不過我相信到 Mathew 或 Mark 應該可以找得到。﹞

    "... you abstain from food offered to idols, and from blood, and
     from strangled meat, and from unchastity."

所謂「勒死的牲畜」在文句中的位置還在「血」之後,因此有關於「血」的意
義未必與「勒死的牲畜」有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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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信人: smallbee.bbs@bbs.ccu.edu.tw (蘋果妹), 看板: religion
標  題: Re: 關於聖經中「血」的討論
發信站: 中正大學寂寞芳心小站 (Wed Jun 18 17:45:12 1997)
轉信站: fhlbbs!news.ee.nctu!news.nctu!news.ncu!news.yzit!aidebbs!UUserv.Net.tw

==> 於 孤島 (denali.bbs@csie.nctu.edu.tw) 文中述及:
:     "... you abstain from food offered to idols, and from blood, and
:      from strangled meat, and from unchastity."

 對!!沒錯!!
 禁止勒死的動物是因為未經放血,沒錯!
 但不能因此推斷禁用血就是禁止勒死的動物,

 禁用血包含禁勒死的畜生,並非等於,這邏輯,你可以理解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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