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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tjm (Jer-Min Tsai) 看板: religion
標題: 上帝有沒有權?
時間: Sun Mar 25 00:04:40 2001

    最近看到版上許多文章,是討論「上帝有沒有權」的問題。少數人犯罪,或者說
就算是大部分人犯罪好了,上帝有沒有權力將所有人都「殺害」。

    這個問題在目前這個崇尚自由與人權的社會中,只要運用得當,總是可以輕鬆的
把上帝塑造成一個「專制殘忍的君主」,讓網友們一面倒的罵上帝,罵信上帝的人,
就像我們今天讀到袁世凱搞帝制,就不由得想出聲罵兩句一樣的自然。

    但,基督教的上帝與人類之間的關係,真的等同於君主與百姓之間的關係嗎?
又,我們與上帝之間的關係真的等同於民主社會中的公民與領導者的關係(只要
他沒有討好你,他就喪失權利)嗎?我想用點時間來談一談這個話題:

    談這個話題前,得要先說到「前提」。所謂的「前提」是一個思想體系的基礎,
那是一套無法被證明或推演出來的命題,我們無法證明該前提是真或是假,只能憑信
心或用一些旁證來決定是否接受該前提是真。基督教信仰的基本前提是「存在一造物
者,他創造宇宙」。整個基督教信仰就是由這個前提為基礎建立起來的。

    如果,上帝真的是「造物者」,那上帝與我們的關係就不是等同於「領袖與百姓
」的關係,而是等同於「程式設計師與程式」之間的關係。先不考慮基督教信仰的其
他論及上帝屬性的前提,單單就這個前提來說,上帝有沒有權任意處理他的創造物呢
?當然有。就像我們從來不會質疑旁人隨意殺了他硬碟的資料或程式是不是沒有愛心
,在同學寫程式寫不出來憤而砍掉整段程式時,我們也不會說他不公義或問他有沒有
誤殺堪用的程式,只會幫他打氣,請他喝酒散心.....

    我們不喜歡的答案,也有可能是真的答案。就像台灣再不喜歡,也得承認中共隨
時可以威脅台灣的繁榮與自由一樣。因此,在不討論其他因素的情況下,如果基督教
的前提是真,在我們自由自在的社會外,存在一個可以隨意對待我們的造物者,那也
不是因為我們不滿意就不可能發生的狀況。

    所以,如果聖經的前提是真,那上帝當然有權對人類做任何事,就像我們有權殺
掉我們寫的程式一樣。

    但,正好基督教信仰關於上帝的另外一些前提可以來制衡「上帝是造物者」這個
前提。這些前提是「上帝是公義、慈愛的」。這也是目前網友們拿來質疑上帝命令屠
城的理由。然而,我也想提醒一件事情,所謂的「公義」與「慈愛」應該是我們用人
類的語言來描述上帝的屬性,而非上帝的屬性完全等同於我們心目中的意義。亦即
我們應該要避免太過於用自己心目中的公義與慈愛來解釋上帝的公義與慈愛而不受
節制。例如:我們目前的公義標準是到「個體」,我們會認為每一個人犯了罪就該
處罰那個人,但這是不是上帝的公義標準呢?甚至這是不是唯一的標準呢?其實是未
必。例如:為什麼我們不能說公義的標準是到「器官」,我的左手犯錯,就打我的左
手,可別處罰我的右手?其實我們定公義的標準常常是基於我們的方便與傳統。我們
的觀念通常都是以「個體」為基準的,所以我們以「每個個體自己負責」來當公義的
標準是相當可以理解的,但造物者的公義標準非得等同於我們的標準嗎?如果是用宗
族、民族為標的呢?

    這個議題其實相當複雜,網友先不要以為我寫這些只是想替上帝找理由脫罪,
我只是想說明其實我們相當受到我們自己的生活經驗與傳統觀念的限制,難免對於
超越自己生活經驗的事情很難理解。在聖經的記載中,上帝處罰的標的並不一定是
以個人為單位,不過大致上可以說是以個人為基礎,因為我們無法判定毀滅整個種
族的命令到底是肇因於整個種族除了小孩之外都是壞蛋,還是真的是處罰的「基本
單位差異」。然而由創世記十八章中耶和華與摩西的對話中,我們至少可以看見耶
和華不是不注意少數的無罪之人,迦南地被毀的一座耶利哥城,也不是全城都死,
妓女喇合與其親屬都活下來了,迦南地中的基遍城也活下來(約書亞記九章)。這
些記載似乎也隱隱約約透露出上帝的背後動機與用心.....

    簡單的說,如果聖經的前提是真,上帝當然有權可以做許多事情,包含殺全城
的人。但是一方面上帝的屬性會限制他不隨意做事情,另一方面我們因為資料缺乏
,所以無法100%確認上帝做某些事情背後的原因,詳情探討起來就特別困難了。或
許探討「聖經的記載是否是真」的議題還簡單一點,探討一個在人類之上、無法完
全理解的神的作為背後動機,恐怕是超過我們的能力範圍了。目前用人類與首領的
角色,用殘忍不殘忍的角度來探討上帝有沒有權力殺全城,恐怕是流於煽動情緒而
對整個事件的瞭解沒有幫助了。

    講到最後,可能又要訴諸「信仰」了(別懷疑我要強迫大家接受基督教信仰)。
我的意思是我們可能無法由這個難以理解爭議又多的地方入手去討論舊約的上帝,
而應該由比較容易入手的地方去討論。當然,我的意思並非是要禁止大家討論神義論
(上帝這樣做公義嗎?)的問題,而是覺得這個問題似乎是基督徒才更應該關切。
如果你我壓根不相信聖經是真,存在一個公義慈愛的造物者,我們又有什麼立場去
質疑聖經中的屠城記載過度殘忍?唯有相信聖經是真,且相信造物者是公義又慈愛
的,才要面對這種難題。要解決這種難題,或瞭解整個難題的真相,也得在確認聖
經是真之後,我們才能去抽絲剝繭追求問題的真相。如果聖經是假,我們又何必去
理會那些虛偽的記載呢?整個討論如果不是以某些信仰前提為基礎,雙方根本就無法
找到共同的討論基礎來討論,恐怕注定淪為口水戰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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