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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信人: Abdiel.bbs@apc.iim.nctu.edu.tw (神僕), 看板: religion
標  題: 教會對同性戀態度之研究--課堂筆記1
發信站: 焚而不燬站	 (Sat Oct 19 10:02:15 19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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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堂筆記1》 1996、10、11

為什麼教會會故意忽略同性戀的問題?
※因為傳統信仰的緣故,自然而然便認為是錯的,無庸置疑。
※有時以玩笑戲謔的方式來掩飾在意或不知所措的
※以此話題為禁忌,怕教會道德觀、價值觀受影響。

我們的限制:※身為異性戀者
※無法經驗別人的經驗。

  社會在談同性戀問題時,時常會聯想到「性道德低落」;又想到性,
又會聯想到色情行色情書刊影片等。這會使得我們在討論同性戀議題時
使得焦點模糊。也就是說:有太多的固有價值、道德判斷來影響我們對
這議題的探討。
    

  對同性戀的各種態度可能會成為一種潮流,我們必須跳出這種潮流
再來討論這議題。必須透過自己的討論。
  之所以不講同志,是因同志此名詞為一普遍名詞,如志同道合者即
可稱為同志;所以我們以此稱同性戀者,可能有其危險性。若同性戀圈
自稱同志,則無話可說。

  同性戀者如何看教會在討論同性戀議題。
  何謂同性戀?自認為有sexual orientation(性取向,不同於性認同
) 非異性而為同性。他對同性者有戀慕、慾望。教會會談同性戀是認
為:此性取向和christion faith不能並存,只能擇其一。也就昃說:若
你是異性戀,你能兼得faith、sex;但若你是同性戀,你只能擇其一
。現教會與同性戀者的爭議點為:為什麼同性戀者不能同時兼faith、
sex?到底基督教或上帝對與性俱來的性行為(sexualigy)的看法為
何?
  同性戀在教會中變成「Ego-dystonic」,自我無法調適的人。當他
們在教會和性之間無法調適、尋求教幫助時,教會的教導多用各種輔導
其放棄性。James Dobson的工作之一即改正同性戀的同性取向。此為
傳統教會所採取的方式。但此是否有困難?
  有一同性戀取向的女孩,選擇信仰而放棄性、結婚;但在調適上遇
到許多困難,不得不脫離婚姻。
  同性戀的取向到底是天生的嗎?
  教會討論此議題時,是否回到聖經當中呢?又回到聖經中時,是否
真的抓到其原意呢?
  教會與教會傳統如何看這個問題?


  有一群同性戀者,他們如何看教會?信仰經驗為何?
  同性戀者並非無道德,他們認為聖經很重要--見證愛的上帝,照祂
的形象造人,去包容壓迫他們的人,從中感受自己是個被接納的人;教會
生活很重要--但他們在教會如同受傷的肢體,有一些人愛並接納他們的
目的是要他們改變,此乃目前牧師;耶穌是他們生命中的主。

  性由婚姻產生,但同性戀者不能有婚姻。
  我們不用一個單一的方來解決,不能夠單純化。
制度:若我們承認同性戀者能有人權有自己的婚姻時,社會如何看這件事
?但制度會改變道德價值--情境倫理,台灣社會如何來看、來決定?
  又,婚姻制度,創世記中沒有婚姻。但我們必須以台灣現代社會來思
考。所以,在台灣這個社會中,如何保護他們?是否「固定性伴」可以取
代婚姻制度。
  「原本的聖經」?「教會主流」。
  信仰告白(字面)和神學詮釋(對字面的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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