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信人: spring.bbs@cis.nctu.edu.tw (洪春男), 看板: religion 標 題: 關於律法 發信站: 交大資科_BBS (Sat Aug 24 16:18:25 1996) 轉信站: fhlbbs!alab03.ee.nctu!ccnews.NCTU!netnews.NCTU!news.cc.nctu!news.cis.n 基督徒要如何面對舊約律法的問題呢?是不是應該照單全收,完全遵守舊約 的律法呢?我覺得最近很多的討論都跟這有關,所以我希望能對這個問題作一個 討論,希望能讓大家能有比較清楚的看法。 一、不能廢掉律法。 耶穌曾經說過:「莫想我來要廢掉律法和先知。我來不是要廢掉,乃是要成 全。我實在告訴你們,就是到天地都廢去了,律法的一點一畫也不能廢去,都要 成全。」 就像很多人覺得的,既然我們認為聖經是上帝的話,那麼當然要遵守上帝的 話,不能將舊約時代上帝所講的話棄之不顧。 但是,是不是這樣我們就需要完全遵守舊約律法的條文呢?先來看二個例子 。 首先是「安息日」的問題,舊約律法中規定安息日不可作工,凡不守安息日 的要將他治死,但是耶穌卻在安息日允許門徒掐麥穗來吃、在安息日治病,以至 於法利賽人、祭司.... 認為耶穌不可能是從上帝那裡來的, 因為他不守安息日 。但耶穌卻讓他們知道,「安息日是為人設立的,人不是為安息日設立的。」守 安息日並不應該是律法式的重擔,而是上帝的恩賜。 第二個爭議性比較大的例子是,文士和法利賽人抓了一個行淫被抓的婦人來 ,跟耶穌說:摩西的律法上告訴我們,要將這樣的女人打死,你說該怎麼作?耶 穌卻告訴他們:你們當中誰是沒有罪的就可以拿石頭打他。結果眾人沒有人拿石 頭打她,走了。隨後耶穌也告訴婦人說:平安的去吧,不要再犯罪了。 在原來舊約的律法中只是規定:與鄰舍之妻行淫的,姦夫淫婦都必治死。並 沒有說:沒有罪的人才可以治死他們,為什麼耶穌在這裡多加了這一項條款呢? 可能有人認為耶穌是神,所以他可以赦免人,我們不能代替神赦免人。但是在這 裡耶穌是說:「你們當中誰沒有罪就可以拿石頭打她」,這可是對我們說的話哦 。 耶穌說律法的一點一劃都要成全,但他自己又不完全遵守律法,這是什麼道 理呢?這可能需要更多的探討。 二、基督徒、基督教國家不完全等同於舊約的以色列人 有人認為,舊約時代上帝頒下律法的對象是當時的以色列人,所以這些律法 的適用對象就是現在的基督徒團體,或者是基督教國家。這樣看起來似乎有道理 ,但是新約聖經中卻不這麼認為,來看看使徒行傳中的例子。 在使徒行傳中,曾有猶太人向信主的非猶太人說,你們一定要按著摩西的律 法受割禮才能得救,保羅與巴拿巴不同意他們的看法、起來與他們辯論。後來大 家意見不合,於是就一起到耶路撒冷,到使徒的面前,開了一次大會(就是使徒 行傳十五章的耶路撒冷會議)。在會議中有一些人認為:要照著摩西的律法給信 主的非猶太人行割禮才行。後來使徒彼得起來講了幾句話: 彼得就起來,說:諸位弟兄,你們知道神早已在你們中間揀選了我,叫外邦 人從我口中得聽福音之道,而且相信。知道人心的神也為他們作了見證,賜聖靈 給他們,正如給我們一樣;又藉著信潔淨了他們的心,並不分他們我們。現在為 甚麼試探神,要把我們祖宗和我們所不能負的軛放在門徒的頸項上呢﹖我們得救 乃是因主耶穌的恩,和他們一樣,這是我們所信的。 我覺得彼得所講的話中有一句很重要:「就是現在為什麼試探神,要把我們 祖宗和我們所不能負的軛放在門徒的頸項上呢?」先想想這句話的意思,他們在 辯論些什麼呢?是單純的「要不要受割禮的問題」嗎?如果是的話,那算是不能 負的軛嗎?哦,應該不是,他們整個的辯論實際上應該就是在討論信主的非猶太 人要不要遵守摩西律法的問題。所以彼得才會告訴大家,這樣的律法是我們的祖 宗和我們都負擔不起的(根本作不到的),為什麼我們卻要求他們一定要作到呢 ?現在我們得救乃是因為主耶穌的恩,並不是因為遵守摩西的律法,和他們一樣 。 從這件事我們至少可以知道,不能直接要求基督徒或基督教國家遵守整部舊 約的律法,因為聖經中有原則告訴我們,這是不應該的。 三、律法的功用之一是叫人認識罪 律法本是讓人認識罪,沒有律法的話,我們就不知道什麼是罪,律法叫罪顯 明出來。 在新約時代中,律法讓人認識罪的功用絕對的彰顯出來,無論是從耶穌基督 或者是保羅書信中都看得出來,他們仍然指責姦淫、貪婪、嫉妒、拜偶像、.... 都是罪,這些從律法中都可以看得出來。 四、對罪的刑罰是屬於上帝 當講到律法的刑責的時候呢?耶穌告訴我們:不要以眼還眼,倒要祝福,為 逼迫你的人禱告。聖經常提到:不要為自己伸冤,寧可讓步,因為神說「伸冤在 我,我必報應」,似乎犯了律法之後的刑罰是屬於上帝的。 保羅也告訴我們,不要論斷別人(神)的僕人,他站得穩或跌倒自有他的主 人負責,這是屬於上帝的部份,我們只要自已在上帝面前可以交帳就好。 再來看哥林多前書五章裡的情形,保羅責備他們教會中竟然有淫亂的行為( 有人收了他的繼母),保羅說:「我先前寫信給你們說,不可與淫亂的人相交。 此話不是指這世上一概行淫亂的,或貪婪的,勒索的,或拜偶像的;若是這樣, 你們除非離開世界方可。但如今我寫信給你們說,若有稱為弟兄是行淫亂的,或 貪婪的,或拜偶像的,或辱罵的,或醉酒的,或勒索的,這樣的人不可與他相交 ,就是與他喫飯都不可。」保羅完全沒有提到對罪的刑罰的部份,而是責備他們 ,竟然對罪沒有反應,有稱為弟兄的人又犯姦淫,你們竟然像沒事一樣繼續與他 往來,這是不行的,要與他斷絕一切的來往。保羅沒有告訴我們,要將這種人處 以死刑,或者要將這樣的人暗殺掉。甚至後來在保羅寫下一封信(也就是哥林多 後書)的時候,他告訴哥林多人,這樣犯罪的人(指的就是犯姦淫的人)受了眾 人的責備也就夠了,倒不如赦免他、安慰他,免得他憂愁太過,甚至沉淪了。保 羅完全不提對罪的刑罰,只提到要責備罪行。 當然,有人一定會想到,那是不是我們就不要認何對罪的刑罰呢?我可不敢 這麼說,但是至少新約聖經中並沒有強調對罪的刑罰,強調的是:上帝必然報應 。 最後來看看 BurningBush 提到的與律法有關的問題。 (1) 同性戀必得處死 這是屬於對罪的刑罰的部份,這不是新約聖經強調的。 (2) 除外遇的原因外, 不可離婚 這我沒有意見,因為這是單純的律法。 (3) 一切婚姻以外的姦淫都是惡的 這我也沒有意見,因為這是屬於彰顯罪的部份。 (4) (為了不替兄長立嗣而) 避孕當處死 這也是對罪的刑罰,是上帝自己的處罰,是屬於上帝的。 另外,這在舊約中只是一個事件,並不是律法,甚至後來的律法提到不願意 為兄長生子立後的處理方式並不是要處死。還有這實在跟以色列人的家族關係有 關,實在不適合將基督徒代入其中。 (5) 吃豬肉或血當處死 豬肉應該是與潔不潔淨有關吧(哪裡有提到吃豬肉的就要處死呢?),在新 約中保羅書信中提到,萬物都是神所賜的,都可以算是潔淨。至於血的問題嘛! 以前 tjm 提過很多次了。暫時不再重覆。 (6) 私生子不能入教, 就算是私生子的十世後代, 也必須排除在教會外 新約中倒是沒有提到任何私生子的問題。以神愛世人、要救一切相信的人來 看,似乎私生子與否跟他能不能因信稱義是沒有一點關係的。終究恩典時代與律 法時代是不同的。 (7) 犯了重罪 (拜邪神, 吃邪物, 活人祭獻....) 的邪惡民族, 上帝的子民可以把他們全數滅絕, 斬草除根. (8) 因和談不成起戰爭, 由上帝輔佐的一方得到勝利後, 要盡屠城裡的男人 (9) 國王違背上帝心意作戶口調查, 上帝就殺死七萬百姓以為處罰 這些應該也算是對罪的刑罰,是屬於上帝的,人重要的是要分辨哪些是罪, 自己不能去行罪惡的事情。 最後再補充一點,其實在保羅書信中提到,不要太多辨論律法的問題,因為 我們有更重要的問題,就是愛人與傳道,所以基督徒該懂得如何分辯該將重點放 在哪裡。 以上是我簡單的看法。也許有一些疏失,請大家指正。 ========================================================================= 發信人: shihfm.bbs@bbs.nsysu.edu.tw (小柱子), 看板: religion 標 題: Re: 關於律法 發信站: 中山計中美麗之島 (Sun Aug 25 08:29:48 1996) 轉信站: fhlbbs!news.ee.nctu!news.cc.nctu!suncc.ccu!news.nsysu!Formosa > > > > 的確很有趣,生活在新約時代的人,怎麼來看舊約時代的律法? 顯然的,我們不能不去注意律法的問題,因為律法並不是只存在於舊約的老東西。 主耶穌所說的這段話就是很好的證明:『莫想我來要廢掉律法和先知。我來不是要廢 掉,乃是要成全。』這句話的意思是說,律法在舊約時代雖然被頒佈了, 卻沒有被成全,因為以色列人無法遵守律法,(其實全人類都沒有辦法遵守律法) 直等到主耶穌來了,在新約時代作了一個頂稀奇的宣告說,『祂要來成全律法。』 這樣看來律法是好的,是需要被成全的。這也是主來的目的之一。 然而保羅在加拉太書裡卻說:『凡以行律法為本的,都是被咒詛的。』這是因為 『沒有一個人靠著律法在神面前稱義,這是明顯的。』這樣看來,主所說的『 成全律法』並不是要我們去守律法的意思。因為我們無法完全地遵守律法,也無法靠 著遵守律法而得以在神面前稱義。所以如果人不知道主耶穌所說的『成全律法』 是什麼意思,而照著字面的意思去解釋,就會鬧出像荊棘兄這樣的笑話來了。 這裡的問題是 一、律法到底是什麼?在新約的眼光來看律法,有何不同? 二、主耶穌如何成全律法?(絕不是像荊棘兄所言,將這些犯律法的人都消滅掉, 因為如果把人都殺光了,也不能算是『成全律法』吧。但也不是像以色列人, 憑我們的努力來遵守律法,因為以色列人已經向世人證明,人是無法遵守律法的。) 簡單的說,在舊約裡的律法大致可分為兩類,一是屬於禮儀部份的,例如各樣有關獻 祭的條例、飲食的條例等等。二是關於道德部份的,例如不可殺人、不可偷竊等等。 關於禮儀的部份,保羅在歌羅西書裡有這樣的解釋:(西二16、17) 所以不拘在飲食上,或節期、月朔、安息日,都不可讓人論斷你們, 這些原是後事的影兒,那實體卻是基督。 原來律法的這個部份,乃是個影兒,乃是為了要表達(或表徵)基督這個實體。 所以以色列人守的這些禮儀的條例,都是一種象徵性的規定,就像是基督 的一張照片一樣,讓我們在基督還沒有來到之前,藉著這張照片,對基督這個 奇妙的人位有一個初步的認識。直等到這位真的基督來了,我們就不需要再抓住 這張照片了,因為我們有了實際的基督。所以這些條例看起來好像被廢掉了, 事實上我們乃是以基督的實際來代替這些象徵性的東西,這是『成全律法』 的實際意義。 關於第二部份,道德條例方面的成全,乃是藉著聖靈來完成的。當我們信主得重 生後,就得了神所賜的聖靈。這聖靈在我們的裡面作我們的生命,規律並且約束我們 的行事為人,使我們照著生命的感覺來活,就自然活出神律法的要求,甚至超越律 法的要求。因為這種要求乃是內在生命的機能,不是出於外面字句的規範。 在神的約櫃裡有三樣東西,乃是三一神的表徵。金罐裡隱藏的嗎吶,表徵父神,亞倫 發芽的杖表徵死而復活的子神,而摩西的兩塊約版(記載十戒的兩塊石版)表徵靈神 舊約時代刻在石版上的、字句的律法,現今成了刻在我們心版上的、生命的律。所以 保羅在羅馬書裡說『生命之靈的律在耶穌基督裡釋放了我,使我脫離罪和死的律』, 我們原來受罪之律的規範,無法行出律法的要求,其結果就是死。但如今主耶穌用生 命之靈的律把我們釋放了,就成全律法的要求了。 基督就是安息日的實體,也是安息日的實際。他不只是安息日的主,他就是我們的 安息日。 > 基督來了,不是要定我們的罪,他乃是赦免我們的罪,並且賜我們重生的生命 使我們在這神聖的生命裡得以成熟長大,活出基督,這就成全了神的律法。 因為祂自己就是律法的實體。沒有這個實體,律法永遠是影兒----雖然這許多要求 都是很好的,合乎神愛、光、聖、義的本質,卻是難以實現的。所以倪弟兄說: 律法不是要給人守的,乃是要給人犯的。的確如此,我們越想卻守律法,就越發現我 們無法做到。幸虧基督來了,把律法在我們這班信祂的人身上給成全了。 我們基督徒如果沒有看見這個,還想回去守律法,那就跟猶太人沒什麼兩樣, 保羅說他們讀舊約的時候,眼睛被帕子蒙住了,所以看不見上帝聖言的真正啟示 如此看來,荊棘兄的這些言論也就不足為怪了。一方面看得出來荊棘兄很認真的讀聖 經,研究舊約的律法,然而他的眼光跟一個典型的沒有信主的猶太教徒是沒有什麼兩 樣的。我們都應該為他禱告,求主揭去他眼前的帕子,得以明白聖經。>回到上一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