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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信人: psycho@fhlbbs (神性-人性.理性-感性), 看板: problem
標  題: 從「社會制衡」角度看基督徒是否能參與政治
發信站: 信望愛團契電子佈告欄 (Mon Jul 17 10:58:37 1995)
轉信站: fhlbbs

本來我應該沒有資格談這個問題的....:p 這樣好了,我就以一個慕道友的身份
看待這個問題。然後大家看看,這樣算不算接近基督教『真正的教義』。

我的假設:

我們都知道什麼是真理,但是,世界上永遠無法真正實踐真理,因此,現實社會
永遠是一個意見分岐的多元社會;妄想在現實世界製造一元化價值的天堂,後果
一定是地獄。

我在青宣時就分享了,在我的生活體驗(注意!既然聲明了是我的生活體驗,就
可能犯錯!),本來最傾心自由度、個人主義最高的佛教,但是,後來卻看到佛
教徒主流媒體在政治觀點上『極端』的一元化,進而懷疑:『為什麼一個教義上
最為自由主義的宗教會有如此發展?』,然後,才看到佛教無法解決『個人修行
與社會實踐不可相互化約』的危機,因此,我才轉向基督教。因為從歷史上,單
單就以台灣來說:民進黨的林義雄、新黨的王建瑄、國民黨的李登輝,這樣就足
夠保證了基督徒社會實踐上的多元化了。

所以對『長老會』的政治參與我們要如何評價?

首先是,信不信我以前是一個有名的『反基督徒』,最喜歡整基督徒;看到當時
國民黨主流媒體拼命抹黑長老會還高興的不得了,最後,發現自己居然這麼無恥
,只因為他們是基督徒,我為了反基督教,即使是抹黑媒體我也要相信?

驕傲的我受到這麼一個大打擊,才真正面對上帝知道要謙卑。

我可以保證:『我不知道基督徒應該涉入政治多深』,但是,即然人類現實社會永
遠沒有實踐天堂的可能,那麼現實社會需要的就是『社會制衡』而不是『正確的
修行』:當嘲笑長老會過度社會實踐造成政治污染的同時,卻一定會有另外一種
聲音認為『批判反政府人士的基督徒不過是執政黨的走狗』,這就是現實社會的
真貌,也就是『處在現代政治中,不說話就等於支持執政黨』的社會定律。

如果基督教也學佛教號稱決不可涉入政治,那麼基督教必然與佛教一樣在政治上
一元化的進行『個人修行上沒有過錯但是社會實質上是執政黨幫兇』的實相。

因此,我看待長老會,絕對不會批判他們涉入政治、支持台獨,而是要這樣批判
:他們會不會涉入過深?

『是否涉入過深?』絕對不是任何人能自己思考就無端形成的標準,需要的是最
多人的相互討論、並且配合社會現實,得到最後的標準。

所以,討論『是否涉入過深?』的基礎是『不能否定基督徒深入參與政治的權利
』,一但否定這個基礎,認為基督徒不能參與社會現實政治,那麼,會有許多跟
我一樣的人對基督教失望的,到時就但願像我一樣的人少一點......:ppp

在我個人心情,我的信仰觀點與長老會不是完全相符,所以我傾心與交大團契的
兄弟姐妹相處。但是,我非常認同長老會的社會實踐 ── 不是說我認為他們的
政治觀點是正確的,而是我認為他們表現了基督教面對現代世界給了一個恰當的
多元化答案,我們永遠不會知道現代社會應該出現什麼『最正確』的政治觀點,
所以,多元化是基督徒回應歷史、領導時代的最成功的答案。

因此,我寧願幫助長老會思考:如何不要涉入過度傷害信仰?我不會要求他們
『不要參與政治』。

那麼,我們現在對長老會的討論,對『基督徒可不可以參與抗爭?』的討論,
我們是否有這種對『社會制衡』的宏觀,知道我們是『彼此幫助形成不傷害信
仰的社會實踐標準』,而不是我們彼此要求對方『一定要』或『一定不要』參
與政治?

那麼,以上我們的討論是否『能』『幫助長老會』『知道』或『反省』『他們
的涉入政治』之『標準』?

以前有一件事情被別人當成是笑話,但是我卻因此對基督教有更好的印象:

民進黨國代黃昭輝上午與李登輝總統一起禱告,然後下午演出『掀桌事件』。

在一般人眼中如何,我不知道;可是我那時候就在想:

如果能透過基督教,使意見、理念完全不同的人有一個『尊嚴、價值的基礎』,
也就是說:雖然我們在政治觀點勢不兩立,可是透過彼此一致的信仰上帝,我們
可以起碼的承認對方至少有人的尊嚴與價值,不會因為對方是台獨的就萬惡不赦
、不會因為對方是統一的就罪該萬死。這種『意見不和就是罪該萬死』的『零和
遊戲』是中國文化最深層的大毛病,歷史上每次失敗的社會改革幾乎都是毀在這
一點;基督教信仰能不能在這一點拯救中國文化影響下的台灣與大陸?

看到了上面的『掀桌事件』背景,我相信我追尋的答案就在基督教裡。

以上是身為慕道友的經驗分享,觀迎大家批判!......:)

                                          psych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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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信人: psycho@fhlbbs (神性-人性.理性-感性), 看板: problem
標  題: Re: 從「社會制衡」角度看基督徒是否能參與政治
發信站: 信望愛團契電子佈告欄 (Mon Jul 17 13:15:53 1995)
轉信站: fhlbbs

==> 在 yahui.bbs@apc.iim.nctu.edu.tw (女牧師) 的文章中提到:

嗯,例如,我不大能接受『自由神學』在『個人信仰』上的意義.....:)

如果是談社會實踐,那麼自由神學我絕對徹底服從;但是講到個人修行,也就是
要問;『為什麼我確定聖經是真理?』『為什麼我確定基督教是真理?』這種問
題時,我會傾向使用嚴格的絕對主義標準。

例如,如果我受洗,『也許』我會根據聖經文字,『詮釋』出我認為同性戀不受上帝
喜悅,但是,我深知這樣的信仰『非常容易』變成欺壓同性戀的社會實況,所以
如果有人要主張同性戀是正常,我會認為那是他家的事,我對上帝負責。可是,
無論同性戀『正不正常』,同性戀是一個人,他有起碼的人性尊嚴,所以如果有
任何反抗『岐視同性戀』的運動,我百分之百支持。『反抗岐視』與『視為正常
』是完全兩回事,『反抗岐視』是任何一個有愛心、有正義感的基督徒都應該同
意的,但是『視為正常』便是一個個人信仰的問題,『如果』我相信聖經告訴我
同性戀不正常,那麼我絕對不會因為這種信仰有可能逼迫同性戀就放棄這種信仰
,我會努力把『個人信仰』與『社會正義』分開,先要求現實社會『絕對』不可
岐視同性戀;然而,再下來要求任何把同性戀視為與異性戀『完全相等』的社會
運動,我就會認為那不是『反岐視』的範圍,那我就可能會相應不理,如果有人
從個人信仰去反制那種『不是反岐視的運動』,我也不大可能去批判。

以上只是以『同性戀』為例,不代表我真的反對同性戀.....:) 慕道友的身份有
一個好處,就是可以說:沒受洗前,如果你要問我『信仰問題』,我可以說『等
到受洗後再說』.....:pppp (完了!又要被台中那個陳麗如姐妹電了!.....)

而且我得先承認,第一:我不確定這種『個人』與『社會』的分割是否絕對正確
;第二,我不確定『是不是反岐視運動的範圍』之標準我真能百分之百不犯錯。


我沒有聽過長老會的講道或大型聚會,我只看到我身遭太多長老會的基督徒,而
且參考焚而不毀站裡的一些神學觀點.....:) 而且,我發覺長老會的神學觀相當
多元化,要我具體指出長老會是那一種神學觀,我發現非常困難.....:)

我得直接承認,我看待長老會的神學觀點是非常淺薄的,我只是直接抽出長老會
的『神學「思考方式」』,然後,我得到的答案就是如上的例子:我懷疑長老會
的神學觀點會不會有『社會實踐反過來傷害個人修行』的可能?但是我不確定喔
!!...:) 我只是懷疑...:p 然後,我覺得交大團契那些傢伙的神學觀點我比較
找不出問題,所以我才胡說八道說我比較偏向他們....:)

其實,最正確的話應該這麼說:

『 因為我偏好「非」長老會成員的神學觀,所以有時候我使用「我不同意長老會
   的xxxyyy....」這句話的意思不是說長老會不對,而是強調我偏好的是「非」
   長老會成員。 』

當然,因為我不是很正確的理解長老會,所以日後一定也有改變的可能.....:)
  

以上問題我『完全不知道』答案....:pp 而且我確定沒有人『真正知道』,真正知道
的只有上帝,而基督徒大概只能『儘可能從社會、歷史尋求彼此共識』,再祈禱上帝
的奧密指示吧?

如果是二十年前的白色恐怖與社會不公義的時代,以上三題的答案我會相信:

3. 不講話、不抗議的基督徒才有『涉入政治過深』的危險,因為他們依據社會
   原則是屬於強力支持執政黨的一群。
4. 絕對沒有涉入過深,而且實踐了基督教的正義精神。
5. 標準?至少要跟長老會一樣,這就是標準....:ppp

至於到了現代社會,我就不知道了 ── 因為我還並不很了解現代社會需要的是
什麼?除了我確定現代社會需要的是各式各樣多元化的基督徒。


                                                   psych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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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信人: kkang@fhlbbs (康宗貴), 看板: problem
標  題: Re: 從「社會制衡」角度看基督徒是否能參與政治
發信站: 信望愛團契電子佈告欄 (Mon Jul 17 13:44:17 1995)
轉信站: fhlbbs

        個人嘗試用基督教倫理角度看 -- 多元化這個問題。

        正好前一陣子在宗教版 tjyang 問一個很有意思的問題:聖經說有絕對標準
,可是基督徒還是不知道他每時每刻要做甚麼?基督徒仍然需要選擇,自稱有絕對標準
的基督教其實跟佛教差不多的,一遇到事情也是需要經驗與智慧,從基督徒身上看不到
絕對標準的實踐?

        所以非常有意思囉!為何有絕對標準的聖經教義,卻能產生『多元化』的社會
文化呢?曾有網友又如此提到:西方國家如此多元化是因為『西方有反上帝的勢力』而
產生多元化,卻不贊成 psycho 的所謂基督教教內能產生多元化社會景象,這就是我要提
的論述,首先要對 psycho 的論述表讚許,知知為知知不知為不知是我一直認為 psycho 
的謙卑之處,所謂真正懂的人往往越謙卑實在有道理...嗚...噁心死了..

        其實問題關鍵在於:聖經教導 == 律法主義的刻板印象。

        在聖經中;最清楚的主題就是人論神論救恩論...這些東西都是絕對的,像上帝
是創造者,像人需要救恩這些都是絕對性的教導,但正如社會政治問題,聖經只提供一些
大原則,留了一大空間讓人自己去判斷是非,那有人會懷疑:所以聖經根本無法實踐絕對
標準,因為還是無法判斷阿...我想這就錯了...因為基督教有『聖靈』的同在提醒。

        絕對標準或絕對教義是讓基督徒當做生活判斷的基礎點,而生活層面是一連串的
倫理事件,一個基督徒必須按照這些基礎,加上環境處境的判斷(聖靈感動為何)再決定
如何進行自己的行為,所以基督教呈現多元化是很正常的事情,原因是:每個人都是獨特性
的,每個人恩賜不一樣,但卻同領一位聖靈。

        所以以基督徒的行為 -- 當然沒有絕對標準,因為對聖經所講的絕對標準不瞭解
,多元化是個人獨特性的彰顯,而絕對標準在於穩固個人獨特性的基礎,這是以倫理角度看
待基督徒社會多元化的現象,自然而然會有的現象。

        當在進行社會文化的思考時,是不是我們將聖經律法化為基礎下思考呢?或是倫 
理化思考呢?律法化思考重點會擺在『不應該』『要怎樣不要怎樣』...倫理性思考重點
則會擺在『這樣做造成甚麼後果,所以要反省』前面的方式是表達自己的『絕對』,而後面
這種思考是表達『犯錯的可能性』。

        律法式的信仰生活確實會帶來這樣的思考,會忘記上帝給人很大的自由空間與聖
靈同工,許多社會活動都是需要倫理形式的思考,但也值得慶幸的是:敬虔派的基督徒深知
聖靈感動的超越性,所以在行為上不會『激進』的反對在社會文化上,致使將行動化在禱告
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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