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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信人: haruhiko.bbs@bbs.cs.nccu.edu.tw (小嗣), 看板: philosophy
標  題: 由日本右翼漠視南京大屠殺真相談國家與個人自由
發信站: 政大貓空行館 (Tue Feb 23 21:29:10 1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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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日本右翼漠視南京大屠殺真相談國家與個人自由


  認清事實,接受真相,是絕大多數具有清晰思維能力的個人,都不會
去拒絕的事。不過,就算真有人寧願在許多的真相資訊中,持續不肯認清
事實、不肯接受真相,在一般狀況下,他們除了被批評為「駝鳥心態」之
外,似乎對自己、對別人也都沒什麼壞處。那麼,在特殊情況下呢?嗯,
好比受害者與加害者之間,即使罪行已被證明得清清楚楚,加害者仍然沒
有承認自己罪行的意思,這時受害者(或受害者的親朋好友)就會非常憤
怒。

  在現代的司法審判中,只要罪證確鑿,根本不需要嫌犯的自白,也可
逕行裁判。可是,對於受加害者欺凌的受害者,以及受害者的親朋好友而
言,他們往往更希望加害者能夠承認他自己所犯下的罪行,後悔,並向受
害者以及受害者的親朋好友求取諒解。一個獲判後仍然嘴硬不認罪、不後
悔的加害人是很常見的,他們雖然服刑,卻不真心反悔。如果加害人能夠
後悔、求取諒解,被害人也不是不可能諒解加害人;可對這種全然不去反
悔自己罪行,反而憎恨被害人的加害人,受害者以及受害者的親朋好友自
然恨之入骨,卻莫可奈何。

  這次的主題之一是批判日本保守右派對南京大屠殺事件始終如一的強
硬駝鳥態度。據今日(88.02.23)《中國時報》報載,日本「柏書房」欲
出版華裔作家張純如的作品《被遺忘的屠殺——1937南京浩劫》(中文版
已由天下出版),卻計畫在同一時刻出版一本由多人合作,攻訐該作的評
論集,另外據傳該出版社並要求張純如對原作多所增刪,令張純如十分生
氣,使得該作日文版無法順利推出。其次,右翼新聞媒體產經集團,發表
了不少攻擊該作的文章;而日本右翼團體在柏書房欲出版此書之消息曝光
後,也連續以電話和傳真方式威脅、恐嚇柏書房。

  由上述日本保守右派的這些行為,我們有理由認定:他們對待南京大
屠殺事件的作法,不但超出了單純的「駝鳥心態」,他們更將「駝鳥心態
」行動化,不但漠視事實,毫無反省心態,更對真相和認同真相的國人和
同胞,充滿了極度的仇恨。所以,右翼份子不但藉由新聞公器來對真相反
撲,更以實際行動對柏書房出言恐嚇,欲剝奪認同真相者的言論自由。

  以「駝鳥心態」來漠視事實,毫無反省心態,那也就算了。畢竟,法
律並不要求個人一定要認清事實、一定得反省不可。可是,有國人同胞要
了解真相,或者單純地說,只是想滿足自己閱聽的欲望,他們卻以各種方
法威脅、恫嚇,甚至於付諸行動,好比電影《南京1937》上映時,以
刀將銀幕割破,或以高分貝宣傳車干擾觀賞,這就妨礙了別人的自由,罪
大惡極。自由是個人最尊貴的權力,即使是有著強大公權力的國家、政府
,也不可以加以剝奪,何況是個人呢?

  觀察日本右翼份子對待南京大屠殺事件的不理性思維和行為,我們站
在維護個人自由的立場上,自應給予嚴厲的批判;但在同時,我們也應該
了解他們的意識形態背景,也對我們自己多所反省。很明顯地,這群日本
右翼份子是很擁護自己的國家日本的,因此,他們不會坐視日本二字被污
衊,即使是真相,他們也要極力「護短」,漠視事實,甚至於阻撓事實的
公開。這種唯國家尊嚴(榮光?)是問,不計一切代價,無視、抹黑、攻
擊真相的意識形態,不但是反自由,也是反多元的一元化威權思維;在二
次大戰戰前與期間,最為盛行。幸好就目前看來,這種思維的勢力在日本
並未過半;但若是讓這種思維成為主流,那不但日本國內的自由派與普通
百姓將受到國家威權的箝制,生存於東亞國家的人們,安全也可能受到威
脅。

  人民是目的,國家是手段;國家因人民而設,非人民因國家而生;人
民是國家的主人,卻不是國家的奴隸。如果這些顯而易見的道理被日本,
或其它國家之內的右翼份子給顛倒了,世局會變得怎麼樣?很清楚的,當
「國家優先、國家第一」口號震天價響,我們個人還可能擁有自由嗎?不
可能的。我們將成為國家的棋子、工具和奴隸,生活的意義,不再是為了
自己,而是為了「偉大的國家」。所以,叛國是比什麼都還要罪無可赦的
罪行,人們只有聽從國家的指示而生活。可是,這種生活是可以被接受嗎
?也許很愛國,把國家放在自己前面的人會接受。但對我而言,絕對不可
能接受。

  在自由與多元化的社會,國家至上的思維和言論,當然可以表現得出
來。所以在台灣,有人可以高唱「愛台灣」口號,有人則高唱「捍衛中華
民國」,這都沒有問題。可是,如果有一天,當「國家優先、國家第一」
的價值被標舉至最高、最偉大的時候,誰還有言論自由呢?沒錯,國家派
最有言論自由;那麼,自由派呢?普通大眾呢?

  那個「國家」可能是任何一個,包括中華民國、台灣共和國,都可能
變質或塑造成那樣。只要我們不斷地歌頌國家,提高國家的地位,貶低自
由人權,指責別人「不愛中華民國」或「不愛台灣」,指責別人是「台奸
」或「新賣台集團」、「賣國」……


88.0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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