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信人: KUAN.bbs@bbs.cs.nccu.edu.tw (議事學系系主任), 看板: philosophy 標 題: [轉錄][泰唔士左岸]毛骨悚然的法律研究 發信站: 政大貓空行館 (Fri Jan 29 01:47:35 1999) 轉信站: fhl-bbs!news.seed.net.tw!feeder.seed.net.tw!news.ntu!ctu-gate!news.nct ※ 本文轉錄自 [KUAN] 信箱 作者: KUAN.bbs@stone.thu.edu.tw 標題: [泰唔士左岸]毛骨悚然的法律研究 (轉寄) 時間: Fri Jan 29 01:40:30 1999 發信人: scully (作為一隻火星草履蟲...), 信區: sociology 標 題: [泰唔士左岸]毛骨悚然的法律研究 發信站: 石頭記樂園 (Mon Dec 14 23:55:29 1998), 轉信 作者: shihlun (倫同學) 標題: [泰唔士左岸]毛骨悚然的法律研究 時間: Sun Dec 13 13:12:33 1998 THAMES THE LEFT - http://wshih.fcchen.com/thames If you don't receive the Chinese BIG5 codes safely, please go to http://wshih.fcchen.com/thames/d3.htm, and have a look. ............................... Any response? mail to thamesleft@listbot.com or go to the wwwboard on our website. 毛骨悚然的法律研究 邰小朱 不倫私柏雷(Bloomsbury)或許是在倫敦的東方學生最熟悉的區域。 掠奪起家的大英博物館在這裡;號稱全歐最大的東方研究中心,倫敦 大學亞非學院在這裡;鄰近座落著倫敦大學裡規模最大的學院----倫敦 大學院,『曾經』是自由主義建築的基地----建築協會學校(AA),以 第三世界為研究對象的熱帶醫衛學院…….,更有名的是,這裡充滿了馬 克思的足跡,以及不倫私柏雷圈(Bloomsbury Group)的傳說。不倫私柏 雷圈是英國上流社會知識份子的小圈圈,成員不到三十人,他們的一顰 一笑卻壟斷了文化界的審美觀、決定了詩人畫家的當代地位。經濟學家 凱因斯是這個圈圈的核心,意識流作家巫爾芙與夫婿也是,她與女友的 愛情故事,讓世紀初的不倫私柏雷更顯得驚世駭俗。幾十年過去,帝國 主義、文化菁英與革命者曾共同描畫的這幅地景,泛黃的底圖上加添了 新奇的風貌:亞非學院新起大樓的經費來自以性醜聞聞名的汶萊皇室的 捐贈;這裡是遠東學生密度最高的區域;旁邊的拓天漢闊路現在是倫敦 最主要的電腦街,像光華商場一樣,掃描器和筆記型電腦幾乎全來自台 灣,每家店堆著上百個印著台灣製的紙箱,不一樣的是,店主多是印巴人。 像是塊被靈異詛咒的土地,不倫私柏雷一百多年來被各種力量所穿透, 偌多巨大的陰影籠罩著陰霾的氛圍。這個文化上的象徵,提供了當代批 判法學界一個行動背景:他們企圖在世紀末的最後幾天在此舉辦批判法 學的研討會,(休息一下,寫到這裡已經抽了七根煙。)(好,繼續) ,名叫『法的幽靈』,十個主題,包括批判法學與種族理論,與性別, 與後現代,與文化理論,與地理學,與語言學等。像不倫私柏雷一般, 『法』在英國被各種幽魂所穿透,法不只是教科書上的黑體字,批判法 學更重視的是法在社會中如何被創造,被使用以及被打破。研討會的基 調與主辦者郝有錢(Goodrich)教授的專長有關,作為法律語言學專家, 聽起來他好像恰是檢證吳敦義婚外情錄音帶最好的人選,(又是『法』 界,又是『語言學』家,又是『外國專家』),恰相反,法學與其他學 科發生關係,並不意味著新的領域或新的技術的產生,反而昭示著既有 法學正被糟蹋和被顛覆,法律被迫拿掉『專業』的光環,放在具體的社 會生活中,被咒罵。 『法的幽靈』研討會有個簡潔的主張:不該依法論法,不應該只有法律 人才能談法律--台灣的謝長廷在陳進興案中的角色,剛好可以作為具體 的例子。白冰冰錄影帶一播出,台灣法律專業界馬上挺身而出指責白冰 冰扭曲了辯護人制度。這些論調沒有錯,程序正義如果不能被尊重,那 社會要司法幹嘛?但,程序正義就等於社會正義嗎?當白冰冰說『我不 懂法律』而訴諸道德施壓於辯護律師時,法律人除了依法強調辯護制度 與人權外,難道沒有其他反應?律師協會大談法律程序,為律師的角色 辯白,難道不應把整套程序放在社會現實中來檢驗?刑事中的『壞人』 理當受到辯護,但民事中的弱勢者常沒有律師代理,這才是高談辯護制 度與代理人制度實該當注意的。類似的例子所在多有:八零年代末的幾 個台灣工運現場,都可以聽到工人譴責資方律師的吶喊;在法庭,工人 面對訊問緊張的說不出話來,法庭不是他們熟悉的場景,而代理資方的 律師,在法庭可以坐下,相較於滿腔憤怒的工人,律師說著與法官相同 的語言,他們容易溝通多了……..律師沒有錯,他們只是在執業賺錢,但 同時,律師作為一種專技,隔開了人民與法律,使得法律更成為一個只屬 於特定階層才玩得起的封閉體系。律師可被比喻為男娼女妓,誰出錢就幫 誰服務,當然也有不接客的自由,但無法抹煞的是,錢的多少是其中的關鍵 。如果法律不能讓每個個人都可以容易地接近與玩弄,『程序正義』的堅持 其實只是一再地鞏固優勢階層的利益而已。法律向錢靠攏,這是法律運作上 的現實,律師是這個情境下的一個棋子。所以,作為社會制度的一環,法律 其實絕不應該獨立,應該受輿論影響,讓法庭被抗議人潮包圍,人人可以有 免費的律師服務,法官不應只讓法律人擔任,法律人更應該傾聽非法律人的 喊聲。法律這個領域應該被各孤魂野鬼侵略,而非只是黑袍魅影的禁臠。 台灣常常相反。在台灣,法律凜然而神聖。依法,法庭所在位址不能有集會遊行 ;依法,大法官和司法院長一定要是有學養的法律人;依法,工運人士幫勞工出 庭就叫包攬訴訟;依法,法律人只就法條法理論對錯,而無能把法律放在整個政 治經濟脈絡中來看待。看似刻板乏味的台灣六法全書,黑體字背後,資產階級法 權張牙舞爪,陰風息息,毛骨悚然。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To unsubscribe, write to THAMESLEFT-unsubscribe@listbot.com Start Your Own FREE Email List at http://www.listbot.com/回到上一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