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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wei (靜候佳音) 看板: philosophy
標題: [轉錄]宗教理論介紹:伯格對宗教的社會學觀點
時間: Wed Mar  8 17:50:58 2000

※ [本文轉錄自 scriptures 看板]

作者: ichunglu(gulu) 看板: scriptures
標題: 宗教理論介紹:伯格對宗教的社會學觀點
時間: Tue Mar  7 11:11:00 2000

伯格對宗教的社會學觀點


對伯格而言,宗教最基本和最重要的功能,就是神聖秩序
的建立,並藉以維繫世界體系的存在。

(一)世界體系的建造
在說明宗教所具有的維繫功能之前,伯格首先以外在化
(Externalization)、客觀化(Objectivation)、內在化
(Internalization),這三個階段來說明世界體系之建造。所謂
外在化,伯格是以生物學的觀點出發,來說明人類活動不斷地
傾注,從而構成了這個社會;所謂客觀化,伯格是承襲涂爾幹
之觀點,來論證社會進一步獲得了客體實在的地位;所謂內在
化,伯格是以帶有韋伯思想之色彩,論證這一獲得客體實在地
位之社會,進而內化人類的主觀意識。以下將對這三個階段作
進一步的說明:
  1.外在化:伯格認為人生下來是“未完成的”,因此「人的存
在,一開始就是外在化的;而就其本質而言,也是外在化的」
(Berger 1967:4)。所謂“未完成的”之意思,是說明人類出生
後的生理機能,是屬於未完成的狀態。和其他的哺乳動物生下
來就已擁有完整的有機體相較,人類要成為一完整的有機體,
還必須經歷成長發展的階段,這種階段就具有著生物學上的意
義,同時人類在成長發展的過程中,不斷地注入自己的活動,
因此就構成了世界,這就是「外在化」的過程。
  2.客觀化:伯格認為儘管這世界是經由人類外在化過程而產
生的,但是當人類在談論這世界時,往往是將這世界當作一客
觀存在之事實來談論,因此這世界便獲得了一客觀的地位,這
就是「客觀化」之過程。
  3.內在化:伯格認為這取得客觀化地位的世界,當其進而影
響個人意識時,就形成了「內在化」之過程。由於個人所受之
影響,將使其注入新的社會活動,從而構成新的世界。

(二)經驗秩序化
每個人經由外在化、客觀化、內在化之過程中,獲致了其
自身的經驗。然而要建造一彼此交往之世界,則必須將每個人
之經驗整合,並給予一有意義的秩序或法則。所以伯格對社會
的定義就是:「秩序化或法則化之活動」(Berger 1967:19)。
然而「秩序化」是一不斷進行之過程,人類不斷產生的經驗,
將與現有的秩序整合,從而建立新的有意義之秩序。
對伯格而言,要整合人類經驗並賦予一有意義的秩序,宗
教佔著重要的地位;因此「宗教是人建立神聖秩序的活動」
(Berger 1967:26)。也因此宗教提供了有意義的秩序,可以
避免混亂。除此之外,伯格進一步認為人類歷史的社會,都是
先藉助於宗教,才得以建立起有意義的秩序。

(三)合理化(Legitation)
伯格的現象分析之中,最重要的意向性分析,就是人類的
「合理化」之行為。他認為人們所建立的社會,其中所建立起
的秩序法則,必須得到合理化之地位,並建立一個看似有理
(plausibility)之結構,才能被社會的每一份子遵循,進而達
到維繫社會之目的。因此「若是一個社會的法則要能被一代一
代地傳下去,以使新的一代也可“居住”在相同的社會世界中,
就必須要有種種合理化之答案,以回答新一代心靈中不可避免
昇起的種種問題」(Berger 1967:30)。
伯格認為,「宗教是歷史上流傳最廣、也最有效的合理化
工具」(Berger 1967:32)。特別是許多“邊緣情境”,如睡夢、
死亡----等,或是人生中的苦難問題,都可以在宗教中得到合
理化之解釋。

(四)世俗化
伯格認為在現代社會中,宗教之地位已有了變化,並正走
向世俗化。伯格對世俗化較典型之定義為:「社會和文化各部
門脫離宗教制度與象徵支配之過程」(Berger 1967:107)。在
不同的時期,伯格對於世俗化影響範圍有不同之認知。起先他
認為世俗化是一不可逆之宗教經驗的失落;然而後來因著宗教
復振運動和新興宗教運動之影響,伯格因而做了修正,認為世
俗化並非是一不可倒逆之現象。
伯格受到帕森思(Parsons)之影響,認為世俗化和有理結
構之多元化具有密切之關係。因此現代化社會的發展,使人們
逐漸習慣於與宗教相異的有理結構,並提供了世俗化之契機。
多元化社會之特色,在於「公共領域」和「私己領域」之分離。
自此宗教就漸失去在「公共領域」之地位,而進入到「私己領
域」之中。甚而在私己領域中,宗教所提供的意義結構也不若
以往堅定,使得宗教提供合理化工具之功能因而式微。

(五)經驗和傳統
伯格在論述現代化之影響時,提到個人的經驗認知和傳統
之間,產生了不同於以往之關係。在以往傳統權威仍然很強盛
時,對宗教就擁有個一般認可之主張,個人對這主張並不致懷
疑,並且跟隨著這一般認可之主張。
然而因著宗教世俗化,宗教傳統權威因而下降,個人就被
驅使去反省自身經驗的必然性,同時追求自己可以確認的經驗,
也因此使得個人之經驗和傳統開始分離。
伯格進一步解釋這具個人色彩的宗教型態:「大部份時候,
個人是順著他所認識的人中之大多數,來覺知他每天生活所位
處慣常真實的世界,但是個人也經驗到現世真實的破裂」(Berger 
1979:39)。
這種對現世真實破裂的體驗並非人人相同,有的受輕微的
影響,對宗教仍採取較為傳統之看法;但也有受強烈影響者,
以致於追求其他「實體」的經驗,來代替宗教之地位。
伯格之理論中,主要分析對象是西方的基督宗教在社會中的地位問題,他以西
方神學演變的「神義論」之討論,來說明基督宗教地位之旁落。

趙沛鐸
    1994  宗教與社會:彼得、伯格的社會學詮釋。台北:冠志出版社。
Berger,Peter L.
   1967  The Sacred Canopy. Garden City,N.Y.:Doubleday.
   1969  A Rumor Of Angels. Garden City,N.Y.:Doubleday.
   1979  The Heretical Imperative. Garden City,N.Y.Doubled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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