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信人: FirsTime.bbs@bbs.cs.nthu.edu.tw (愛睏啊~~), 看板: nthu 標 題: [轉錄][學生會公告]海報牆管理辦法修正 發信站: 清華資訊(楓橋驛站) (Fri Sep 27 10:45:49 2002) 轉信站: fhl-bbs!news.cs.nthu!maple ※ 本文轉錄自 [nthuclub] 看板 作者: easyNTHU (第十一屆學生會團隊) 看板: nthuclub 標題: [學生會公告]海報牆管理辦法修正 時間: Fri Sep 27 02:47:27 2002 海報牆管理實施規定(修正版) 三、張貼期限: (一)大海報牆以五個工作天為限,如在課指組經申請核准的大型活動可 視情況延長兩個工作天。〈附書面報告以及大型活動申請書副本,於登記申請 時間向值班人員申請〉。有任何特殊延長申請由學生會視情況而定給予核准〈 繳交書面報告跟企劃書〉。 (二)小海報牆以七日為限。 名、學 名 五、管理與處罰辦法: (一) 若違反以上之相關規定,學生會將主動提出警告,並要求社團立即 改正,以顧及其他申請單位之權益。 (二) 申請張貼海報時社團需繳交保證金100元並留下連絡電話。 (三) 若超過張貼期限,學生會將依社團登記之聯絡電話主動提醒。如該 聯絡方式無法連絡,將會另行至楓橋驛站(bbs.cs.nthu.edu.tw)之 nthu版公告,如超過兩天仍未拆除,學生會將主動強行拆除並沒收 保證金。 (四) 如在本學年度內沒收保證金達三次以上者,本會將主動公告暫停該 單位在本期內所有海報申請,期限以學生會會長任期為準。 (五) 若發現有任何單位違反本管理辦法,任何人皆可至學生會辦公室提出 檢舉。 -- ※ Origin: 楓橋驛站回到上一層◆ From: u900818.JING.ab.nthu.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