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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spel

自由主義失敗了嗎?(1)


    在談及自由主義是否失敗以前,似乎需要先界定自由主義的定義,與所謂的
成功的標準。

    我們定義自由主義,很自然的會上溯自西方的啟蒙時代。
    其實當時的自由含意,至少有三個主軸:
    1.以經濟為主導的自由概念,要求自由放任不干預,主要人物是亞當司密。
    2. 以政治為主導的自由概念,主張人民選舉,普選,代議制國會。 主要人
物是孟德斯鳩,盧梭等。
    3. 以宗教為主的自由概念, 從信仰本質中尋到自由的真義:神創造時即在
人性中賦予的自由意志,透過神救贖之功,成為可以不犯罪的自由。這主軸的代
表人物是宗教改革先驅馬丁路德與加爾文。

    西方就在這三主軸中,折衝著自由的含意,與自由主義在制度中的落實。
    其實至少1與2項,經常是互相抵觸的。經濟上的主張自由放任,是因為相信
市場法則的規律性。但競爭市場上的人真會按規則行事?會不會有失控的資本主
義?資本家真的會顧及分配的均衡?這經濟主導的自由主義,其實是時代的產物
,是遷就現實而生的。可是政治上的自由主義,卻有非常強的理想主義色彩,最
初提出觀點的人,不斷尋找自然法中的天賦人權原理,強化著平等法治與自由之
間的關係。很明顯可見的,當政治的自由主義主張凸顯時,顧及平等理念,會部
份的戕害經濟上的自由主義觀點。當經濟的自由主義凸顯時,又會混淆政治自由
主義中的理想成分,造成理想成分的妥協。
    經濟與政治的折衝與抗衡,成為西方從啟蒙至今的制度變遷史,與政治史。
至今,顯然的經濟早已主導政治,很難在自由主義中尋到任何理想色彩了!

    而宗教主軸的自由主義,則是在這現實環境中,不斷對不犯罪的自由提出呼
籲,蔚為社會道德中的保守勢力。
    因此,談自由主義只看政治的方面不看經濟方面文化方面,或只談自由而不
談平等法治,都是不夠周延的。

    至於台灣的自由主義,既沒有基督教文化的背景,便沒有了第三種的自由含
意的制衡,加上中國文化中特有的「自我」延伸至家族地域,並佛與禪系統中的
自由心證內涵,本來「自由」一詞就會混亂,加上經濟性的政治性的自由概念同
時傳入,根本沒時間慢慢變遷制度,當然呈現的是一團亂象。民國以來,不管是
中共統治前的大陸,或這四十年來的台灣,都很難看出所謂的「自由」主義到底
是什麼!

    所以我個人認為,現在就說自由主義失敗,還言之過早,只是若要改善「自
由」與「法治」,使台灣未來較有前景,絕不能只從制度上著手,尚需釐清文化
本質中有害於自由平等法治的深層結構,將之更新,從根改善文化思想的體質,
否則未來是不會比現在樂觀太多的。


gospel

自由主義失敗了嗎?(2)


chiag兄言:




viol言:

   >在不定義清楚我們想討論的哪些想法前,在我來看是不經濟的。不信
   >的話我們來玩玩排列組何的遊戲:
   >盧梭+拜倫+尼采=?(德國納粹黨)
   >洛克+康德+邊沁=?(美國憲法精神)
   >這兩個參考答案怎麼差這麼多?這些不都是剛才提到具有自由主義色
   >彩的思想家嗎?為什麼差這麼多?先不去討論為什麼,因為我是在說
   >明這種不定清楚範圍的討論是不經濟的。
   >(不信的話,大家也可以自己作一作其他的排列組合)



lazyrat言:



chiag兄言:








其實從最近一系列的關於自由主義的討論中,我以隱然看出儘管各有角度,基本
上對「自由」這概念是否能成為標準,相當的質疑。
有如下幾個原因:
1. 自由概念本身的含糊。 誠如 viol 兄所言,不同的排列組合,會有不同的概
念,因此就會有同樣隸屬自由之名,卻是極左與極右的差別。
2. 自由標準的界定。它與個人主義,集體主義,國家主義之間的關係是什麼?
3. 自由的源生十分含糊。 是時代的產物?是人內在超我與本我之間理性調和的
結果?是人諸多欲望中的一種?
4. 自由理念與政治社會制度之間的關係為何?

我自己個人的經驗是,面對這樣的抽象概念,需要將社會倫理以及個人倫理分開
來,各自去處理這些概念。理由是,個人倫理遠不如社會倫理的面相複雜,若以
個人倫理來化約社會倫理,容易以偏蓋全,或造成道德主導一切,口號至上等等
非常負面的作用。

***所以我先談「自由概念」在政治社會體制中的運作:

其實與自由理念同樣含糊的,還有平等,法治等概念。當人類歷史開始走向複雜
化,需要各種制度來維繫時,關於這些概念的討論就很分歧。處理思想的人當然
知道這些概念落實於社會時,是很務實的,但在務實之上,有沒有共通的超乎人
類歷史與種族差別的原則?所以才會有關於「自然法」的探討,想像這些理念亦
如科學,貫穿於大自然之間,有一恆久不變的標準,此即所謂的天賦人權。
當然這樣的努力還是失敗的。抽象理念探討和務實的制度之間,實是天壤之別。
所以即連洛克這樣的理想家,也在面對政治制度時,將天賦人權的抽象概念,落
實於「財產權」這樣可以評鑑的細節裡。

從歷史的教訓因此得知,我們絕對不要把「自由」「平等」「法治」等概念想的
多偉大,因為不同時代,不同歷史背景,需有將概念務實下來不同的方法。

因此現階段的台灣,談及自由概念,歐美的,或甚至是五四的時代的自由概念,
都不能全盤引用,我們必須要求學者與政治人物,都在談及自由時,務實的面對
制度建立的問題。其實這正是台灣一向以來最嚴重的問題。各等人皆有很美麗的
概念,在呼喊出來時讓眾人都以為美,而不去處理概念落實的問題。
說起建立制度, viol 兄所談的「功利原則」,儘管在美麗的口號下顯得「不雅
」,卻是較務實較能衡量的方法。以功利原則建立制度,並不是說背棄了美好的
初始原則,而是承認,人類智慧是很有限的,在那麼多的失敗之後,不得不選用
最務實的方法,或者可因此導向最有可能在社會政治體制中呈現出來最多的自由
概念。其實也就是逼人類承認,根本不可能有烏托邦。歷史中的烏托邦承諾,全
是一貫的口號承諾,也全是一貫的在落實中,徹徹底底背叛了其初始原則。

因為從社會政治體制中,歷史讓我們看見「自由」「平等」「法治」概念的無法
圓滿,因此我們需要在社會倫理之上,還加上個人倫理的建立。

***個人倫理的建立:

當談及個人倫理,chiag 兄的自律觀念,與超我自我的理性調和概念,就變得很
重要。 其實 chiag 的反省能力是很強的,對自由概念的疑慮相當深刻,但我比
較質疑的, 就是 chiag 難免偶而會讓我覺得出現了將個人倫理與社會倫理混亂
的危機。不管是自律或自我超我的理性調和,都只能訴諸個人,無法用至於社會
政治體制中的評量的。
強調個人倫理,也就是在社會體制的不完滿之上,加上一個彌補的功能。而且個
人倫理既是訴諸個人,個人就是可以無限制的自我要求,不會造成任何社會弊病
的。既然是可以無限制的要求,當然就要問一個最重要的問題:動力來源是什麼
?
從最低標準(即是不去做不該做的事)而言要問:是個人自我要求?是家庭約束
?輿論約束?公定道德約束?社群或國家約束?
從最高標準(即是做一切該做的事)而言要問:是為了想超越自我?為了愛?還
是為了宗教情懷?

因為個人倫理是可以永無止盡的實踐的,所以我才會經常強調,要給社會有宗教
情懷的空間,因為這是可以有最大的動能,最高的標準:不僅有不為惡的自由,
也有無止盡的行善的自由。

***個人倫理與群體倫理的互動***

因為個人倫理與群體倫理有這麼大的分野,因此社會倫理需要不斷接受個人倫理
的衝擊。其衝擊之法,往往是透過民間自發性的社團的呼籲,社會運動應當是在
這方面突顯出它的功能來。

所以我個人認為,我們需要反省並釐清的是:
1.選舉期間以口號而非務實的方式,給台灣烏托邦的遠景。
2.混淆個人倫理與社會倫理,使制度完善的建立遙遙無期。
3.自發性社團制衡社會時,邀請政治團體或財閥介入。
4.為求進步,毀壞對個人倫理有益的規範,如家庭,社群,宗教情懷。

這樣的分析,一定會有很多需改進的地方,期待大家來指正。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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