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kevin (少男小瑜) 看板: St.Dominic 標題: [轉錄]讓公娼繼續,或帶來更多女人被迫犧牲!!!! 時間: Fri Jan 22 03:03:45 1999 ※ [本文轉錄自 Christ-SW 看板] 作者: lk (陳小小) 看板: Christ-SW 標題: 讓公娼繼續,或帶來更多女人被迫犧牲!!!! 時間: Fri Dec 11 13:33:01 1998 ※ 引述《rwr (為台北默哀)》之銘言: 我認為從事社會工作不是只看現在的問題,也要眼光放在未來。 你文章中的觀念也透露你同意「犧牲一個人從事不道德的職業,去換取 其他家人的幸福」是為了權宜之計!是不得不的必須。 所以至少我們有共識,讓女人從事賣淫去換取他人的幸福是錯誤的,你同意嗎? 如果是這樣,我們繼續讓公娼職業合法,請問要到哪一年才能完全廢掉公娼? 兩年夠嗎?你能保證他們兩年後不會要在第二個兩年?第三個兩年? 並且到時候,你們今天所有「支持公娼」的理論到時依然適用,不是嗎? 所以永遠也廢不掉公娼!! 於是人們的觀念中就會認為「犧牲女人從事不道德的職業,去換取其他家人的幸福」 ^^^^^^^^^^^^^^^^^^^^^^^^^^^^^^^^^^^^^^^^^^^^^^^^^^^^^^^^^^^^^^^^^^^^^^^^ 是可以的!可以是權宜之計!於是從這個角度來看,可預測「未來」會有多少女人倒楣? ^^^^^^^^^^^^^^^^^^^^^^^^^^^^^^^^^^^^^^^^^^^^^^^^^^^^^^^^^^^^^^^^^^︿︿︿︿︿ 女孩子被賣去當雛妓,女孩子賣去有錢的老爺家當小的,,,、、。 ^^^^^^^^^^^^^^^^^^^^^^^^^^^^^^^^^^^^^^^^^^^^^^^^^^^^^^^^^^^^因為大家都默許 犧牲女人換取他人的幸福是對的!!!!!!!!!!!! 為了現在公娼的問題,卻帶來日後更深的「社會結構罪惡」!!!!!! 你們擔得起這種代價嗎???????????? 另外,我相信有你們說的那種可憐公娼。但是我要問的是,她們曾經幫助過的家人呢? 現在死去哪裡?為何姊姊賣身體換取他們的幸福,至今就把姊姊丟一旁? 為何我們不把這些家人找出來?要他們來照顧? 立法要他們「必須」照顧姊姊!就像子女必須撫養年老父母! 我前面文章已經說過「公共政策」處理公娼的難題。今天公娼很可憐,你有沒有想過 沒有「道德」上疑慮的老兵更可憐?我也可以把你們的文章帶換成他們的可憐文章。 而養殖戶、亂種高山蔬菜的原住民、、、,一大堆人的可憐,都可以用 kevin 以及 你的文章至換成他們可憐的處境....... 我請問你們,預算只有一百元,要分給這些可憐人。你會多分給公娼嗎? 而多分給公娼,別的可憐人就少分到錢,事實就是如此簡單! 而公娼曾經幫助過的家人在哪裡???? 公娼還有家人,老兵有家人嗎? 現在贊成讓公娼繼續營業,帶來更多的女人要犧牲,你贊同嗎? 到時越來越多的女人被推入火坑,救得完嗎?回到上一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