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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信稱義《羅馬書3:21-26》

  從教義的角度來看,羅馬書三章二十一到三十一節,可以說是羅馬書中,甚
至所有保羅書信中,最重要的一段經文,這段經文曾經被認為是,最早期基督教
福音的中心。基督教信仰的中心,以最簡單明瞭的話說,就是今天的主題『因信
稱義』。人在真理中所追求的,就是要成為一個完全人,聖經告訴我們,神是一
切真理的源頭,完全人就是被神稱為義的人,能被神稱為義的人,不是靠人自己
的努力或守律法,乃是按照神的安排。我們要把羅馬書三章二十一到三十一節分
成兩次研讀,先看二十一到二十六節。

《聖經經文》羅馬書3:21-26
21 但如今神的義在律法以外已經顯明出來、有律法和先知為證.
22 就是神的義、因信耶穌基督、加給一切相信的人、並沒有分別.
23 因為世人都犯了罪、虧缺了神的榮耀。
24 如今卻蒙神的恩典、因基督耶穌的救贖、就白白的稱義。
25 神設立耶穌作挽回祭、是憑著耶穌的血、藉著人的信、要顯明神的義.
  因為他用忍耐的心、寬容人先時所犯的罪.
26 好在今時顯明他的義、使人知道他自己為義、也稱信耶穌的人為義。


  羅馬書從二章十二節直到三章二十節,討論律法和人之間的關係,特別探討
神的選民猶太人,領受了神的律法,對於人被神稱義有何影響,其中保羅分別從
律法與行為、律法與割禮、律法與猶太人這三層關係中告訴我們,律法是用來定
人的罪的,它並不能解決罪的問題。所以從三章二十一節開始,保羅要帶領我們
從律法以外,尋求罪的解決途徑。

  二十一節具有轉接的作用,這節把前面講過的,和後面將要談的內容,做一
個清楚的界線和對比。『如今』這個詞,在這裡不是時間性的用法,而是用來區
隔兩個時代,在『如今』之前的時代是舊約時代,『律法和先知』是舊約時代的
代表,在舊約時代,神的義是透過律法和先知見證出來的。從『如今』之後的是
新約時代,神的義在律法以外顯明出來,『顯明』的意思是,指一件已經存在的
事,過去是隱藏的,現在是顯露出來的。神的義在起初就存在了,在舊約時代,
神藉著啟示的律法和先知的信息,告訴人祂要把祂的義給人,在新約時代以不同
於舊約的方式,更加明白的告訴世人,祂要將祂的義加在相信的人身上。

  神設立律法的目的是要叫人知罪,但祂稱人為義卻是恩典,這不是靠人作善
工守律法的方式得到的,而是靠著信心的方法獲得。保羅用三個字說明,神賜給
人恩典的方式。第一個字在中文聖經中,翻譯作『稱義』。這個字是在當時的法
庭中,如果一個人在法官面前受審,他是無罪的,法官就宣判他沒有罪,當場把
他釋放,法官稱這個人為義。但在神的面前,沒有一個人是純潔沒有罪的,在神
的恩典中,因為耶穌基督的救贖,神把人算作沒有罪的,這就是稱義的意義。

  但我們不要忘記神是公義的,神不會以有罪為無罪的,人必須為一切的罪受
刑罰。為了解決人犯罪的責任,神設立耶穌作挽回祭,承擔我們應當受的刑罰。
『挽回祭』在聖經原文中的意思是和解,這個字在聖經中常與獻祭的事有關,在
舊約制度之下,當一個人破壞律法犯罪之後,他要帶著祭品到神面前,這些被當
成祭品的牛羊代替人受死,而移開了神對人的忿怒,並且除去了人當受的刑罰,
使人與神重新和好。但舊約的獻祭制度,並沒有辦法除去人本性中的罪,人總是
一再的犯罪,神所要的不是祭物,而是人憂傷痛悔的心。舊約時代的獻祭制度不
能達到的事,在新約時代耶穌基督的救恩成全了,耶穌在十字架上為世人的罪受
死,一次獻上,為全人類帶來永遠的赦罪之恩。

  在神的稱義和基督獻上的挽回祭之下,保羅用另外一個字來說明人所得到的
是什麼,這個字在中文聖經中是二十四節的『救贖』。這個字的基本意義,是將
一個失去自由的人,用代價贖出來,就像奴僕、戰俘和囚犯一樣。在保羅的那個
時代,無論是奴僕、戰俘或囚犯,只要有人贖他,為他付出足夠的代價,這些人
就能夠被釋放得到自由。能夠使人從罪的權勢得到釋放的唯一代價,就是耶穌基
督在十字架上所流的血。

  人要被神稱義只有一個方法,這個方法是律法以外的方法,人不能靠自己挽
回神的忿怒,也不能憑著好行為補償罪,只有相信耶穌基督的救恩,才能被神稱
為義,因為基督的寶血成為人犯罪的贖價,同時也遮蓋了人的罪污,透過基督的
寶血,神看人是潔淨的。

  這一段經文保羅講解因信稱義教義的前半段,二一到二六這六節經文,分成
兩部份來看,第一部份是二一到二三節,神的義現今在律法以外顯明出來,雖然
世人都犯了罪,但因信耶穌基督,就得到神的義。第二部份的經文是二四到二六
節,這三節經文中有三個字,指示神在律法以外使人稱義的方法,這三個字是稱
義、挽回祭及救贖,對人而言是神的恩典,基督的代贖,和從罪中得釋放。

  有一個木匠的孩子,很想學他的父親做木工,但他常常搗蛋,在木頭上亂釘
釘子。有一天他父親做好一張桌子,預備交給顧客,這孩子趁父親不在時,又把
許多釘子釘到桌面上,當客人按照約定的時間來取桌子,卻看見所訂做的桌子遭
到破壞,他非常生氣,要求木匠把收取的定金加倍償還,並且要告這個孩子破壞
他人物品,因為做這張桌子的木料是客人用很高的代價買來的,這位木匠懇求客
人原諒他的孩子,不但願意賠錢,同時重做一張桌子給他,客人在木匠的百般懇
求下,終於答應放過這孩子。這位木匠因為他孩子的過錯,不但賠客人許多金錢
,而且花許多額外的工作時間做另一張桌子,為的是不讓他的孩子被人送進感化
院。那張被破壞的桌子就留下來了,後來這個孩子看到桌面上的釘痕時,就想到
他父親為他付出的代價,再也不敢搗蛋了。

  神待我們就像那位木匠,待他的兒子一樣,為了除去我們生命中的污點,祂
親自為我們的過犯付出代價,這個代價就是耶穌基督的寶血,使我們白白的得到
祂的恩典,把我們從罪惡當中釋放出來。約翰福音三章十六節說,神愛世人,甚
至將祂的讀生子賜給他們,叫一切信他的,不至滅亡,反得永生。神早就把要賜
給人的恩典預備好了,凡相信並接受耶穌基督做救主的人,就能得到這恩典,被
神稱為義。盼望每一個人,都能得到神的恩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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