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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Jacky (兩難中的寂靜) 看板: BGR
標題: 基督徒對交往對象的選擇
時間: Sat Nov 15 21:52:45 1997

    嗯,基本上我看大家討論了很多,在新約之中並沒有明明的禁止
基督徒與非基督徒結婚,只有在哥林多前書有討論到倘若夫妻一人
信主,另一人沒有信主,不需要主動提出離婚,在未信主的那一方
願意繼續這段婚姻的情況下;而「信與不信不可同負一軛」的經文
並不是明明指明對婚姻的命令,雖然今天很多教會的教導都是引用
這句經文來勸勉弟兄姊妹,不過從解經都觀點來看這是很薄弱的。

    在屬靈的方面來看基督徒與非基督徒的結合我們不曉得是怎樣的
情形,有人說非基督徒的那一方不會領受神在屬靈上的祝福,這個聖經
之中真的沒有說過,所以基本上我在這裡不討論屬靈,或者說「靈界」
的影響。

    我們可以回到最初的兩個問題(先答非所問一下,呵呵!),那就是
一、成為基督徒與非基督徒有何不同?我認為是價值觀的不同,也就是造
成個人生命投資目標的不同,舉個例子來說,禮拜天的主日崇拜好了,
我的非基督徒的同事都覺得週日早上一定要去教堂做禮拜對人是很不方便的,
因為可能要出去玩,可能跟朋友有約,我可以瞭解他們的感受以及為何這
樣想,可是對基督徒來說,主日崇拜是可以敬拜  主的好時光,同時與神有
互動,可以來到祂面前禱告,兩造(基督徒與非基督徒)都覺得自己運用
週日的早上的方式是很好了,我們試著是站在兩造的立場想,也的確是如此,
可是一對情侶或夫妻在週日一個要去主日,一個要有些不同的活動,到底誰要
遷就誰?這會讓兩人在配合上要花不少功夫。

    除了主日這個小小的例子,兩個人把自己的心力花在哪裡也是會有不同,
一般的夫妻如果能一起為家庭打拼,有共同的目標是很美的一件事,但是對
基督徒來說上帝是美善的源頭,也是家庭的基石,自然而然會為神服事、奉獻,
(不論任何形式),非基督徒的另一半是否能夠接受?

    以上舉了那麼多例子,中心觀念沒多少,一個人成為基督徒之後就是
因神重生,為神而活,並且一生一世受神的引導,所以人生目標是以神
為中心的,所投入的目標,價值的判斷都是如此,非基督徒則不是,他們
是以自己覺得好的目標前進。所以男女朋友或夫妻是基督徒與非基督徒的
組合,在平時要面對價值觀的衝突(協調),在人生的路上則是目標的不同,
我覺得夫妻是要共走一生的(當然您也可以有不同的看法),兩個人目標一致
(呵呵!用基督徒的「語言」來講就是『異象』相同啦!)就是一起往前
看的伙伴,如果一直面對面的看著彼此,可能會越看越多不滿意,婚姻
若建立在對方的好上,當然也可能拆毀在對方的缺點上。

    另一個基本問題,就是兩人相交貴再知情惜意,能夠瞭解對方的感受
、目標與觀念是男女交往非常重要的(呵呵!因為感情、身體的進度通常都
可以很快),我們不要拿太多神沒有吩咐的東西來綑綁自己,我們光是回到
神當初如何呼召基督徒來歸向他這一點上,就足以覺得同樣受這樣呼召的人
在瞭解我們、成為生命之路的伙伴上面是容易的多了,不論個性、觀念是不是
很合,在我們心中的新生命就會互相呼應,不都是「一主、一信、一洗、一聖靈」
嗎?

    當然並不是說非基督徒是比較 inferior 的,而是不論你是基督徒或非基
督徒,尋求自己知心的另一半的路上,找到能知心知情的人是我們的目標,不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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