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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Jacky (臥病中) 看板: BGR
標題: Re: 你覺得基督徒情侶的肢體界限在那裡?
時間: Mon Nov  3 20:01:22 1997

※ 引述《NP (新的“非人類”)》之銘言:

嘿嘿!有人說在兩人決定要結婚前連手都不能牽,因為女孩子把手
給你的同時,心也不知不覺給了你,所以為了保護她免於受傷,在
決定要結婚前連手都不能牽.也有人說底限是不能有婚前性行為,
可是甚麼叫婚前性行為呢?基本上兩人陰道外性交雖然在”技術上”
是沒有婚前性行為,可是這與婚前性行為有甚麼太大差別呢?

我認為因為兩個人在交往時,感情與肉體的進度速率是最快的,而且
很難回頭,而真正感情的基礎是思想,社交,靈性層面的認識,這三
方面則是要長久時間的,所以我覺得如果要保護彼此,讓關係能健康的
發展,就不要讓肉體的進度走得太快.

而且兄的問題很有趣,”怎樣的界限才算男女朋友?”
有相愛的心才是男女朋友關係的基礎吧!如果要”突破某一性關係界限”
才叫男女朋友,基本上妓院應該是績效最好的地方,遠超過”非常男女”
,”我愛紅娘”呢!我認為兄絕對不至於如此膚淺.
 兩個人彼此認定就算是男女朋友了,甚至連夫妻若沒有性關係都不能判定婚姻無效,
更何況男女朋友呢?我認為不需要有這種”肉體關係的客觀標準”,否則
人的意念不就卑微的可憐了嗎?

如果兄的重點是在”基督徒男女朋友在性關係上可以到怎樣的界限?”
,那再繼續與兄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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