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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jwli (耶和華祝福滿滿) 看板: BGR
標題: Re: 女人結婚,若不是出於無知,不然就是對神與人與 …
時間: Sun Oct  3 12:47:03 1999

看法大家的回答,果真如我所預期的一樣,有人對我提出所謂女性該獨立自主,挑戰父權體制的
性別歧視產生某方面的隱憂,於是更加批評我的觀點.或是是我上一篇言論表達的不清楚吧,
我所提供的觀點,我一直認為是一般兩性對性別應有的普通常識,如果身為女性都為能體驗
兩性平權是步入婚姻應有的前提,那麼女性被所謂的社會不公不義所剝削也就難勉了.這樣
的言論被貫上"女性主義"的批評,我猜想這個一定貶多於褒,因為大家一定把它想成這是
一種會造成社會不安的女性所倡導的言論,會嚴重影響大家想要的婚姻.我希望大家能為
這個詞有更正確的了解之後,不要用既有的刻板印象來對我所談的驟下結論.而且我並不
覺得在這個版談兩性平權有什麼不妥的, 所謂的愛情,婚姻就是兩性權力互動的場彧,如果
這個版的中心是在討論感情的話,兩性的權力問題當然是這裡的重點
     還有,我必須提出說明的是:今天臺灣法律所呈現的性別不平等絕不是天生的,而是
社會,文化,歷史長期以來所建構出來的,這是可以透過人為的努力將它改變,現在已經有
不少社會團體在努力做這樣的事,要不是他們的努力,今天臺灣婦女的處境可能會更悲慘.
還有我並不太贊成大家喜歡把姐妹該嫁給基督徒或非基督徒二分法,當一個姐妹嫁給非
基督徒所要承受的社會及家庭壓力絕大部分比嫁給基督徒還要多,我也有看過姐妹很努力
要帶領自己的先生信主的,遇到這樣的姐妹,我希望大家不要只是把它當成告誡未婚姊妹的
活例子而已,而是應該更積極協助這樣的姐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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