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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rebecca1 (利百加) 看板: BGR
標題: Re: 女人結婚,若不是出於無知,不然就是對神與人與 …
時間: Mon Oct  4 00:24:07 1999

※ 引述《sundae (可惡的共匪)》之銘言:
我常勸姊妹一定要有一技之長
並不是說一定要有經濟來源或保障
而是一技之長可以讓你在遭遇任何變故時都有辦法活下去
另外你有謀生能力才有辦法活的自信及獨立
有自信的人不會患得患失,不會完全的依賴一個人,換句話說
當你依賴的人或物消失了(現代社會發生的變故的可能性太高了)
你才不會就此精神或生活崩潰
還有一點,一定要保險,尤其是失能險及醫療險
失能險可以在你失去工作能力時仍然有經濟來源
醫療險則更實際,至少你或你的另一半不會被醫療費用壓垮

我不建議把財產或先生賺得錢搶到名下

理由同樣是姊妹一定要自立自強,不要只是想著依靠另一個人生活
但是我萬分同意家庭主婦必須有薪水,畢竟照顧一個家也是用勞力心力在增加生產力
同樣的,我也同意當兩個人都對這個家付出了心血
這個家的財產就應該兩個人都有份
這和因為沒有安全感或好逸惡勞而搶財產的觀點有很大的不同
有付出就該有所得,沒付出就沒資格要求另一個付出的人來養活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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