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人基督徒信望愛資訊中心 信望愛BBS(電子佈告欄)版面管理法 1997. Nov. 3 version 1.2 第三章 版面開設、變更與廢止 3.1 版面開設 3.1.1 一般原則:凡本站通過身分確認使用者均可提出成立 新版之申請,各級使用者請在該級之相關公共討論版 (newboard等)張貼建議文章,標題請加入『建議新 版:』字樣易於辨明,凡經過十五位(含)以上通 過身分確認之使用者連署通過,並合乎本站宗旨,本 站將於連署確認通過後一周內成立該新版。 新版成立提案人與連署人必須於連署確認通過後一周 內推出版主,否則本站得以延後該版之成立時間。 3.1.2 政策版之成立由站長群與同工討論後決議成立。 3.1.3 開設新連線版加入轉信:若與本站非連線版無主題 類似或重疊者,依照一般原則開版,否則若無特殊 原因,站長群得不同意開版。 3.1.4 秘密版之開設需附加該版所屬成員、關閉之條件或 時間,其餘原則與政策版同, 3.1.5 為兼顧服務各教會團體與信望愛站整體發展之考慮 ,希望信望愛站能為教會團契提供服務,而來到信 望愛站的弟兄姊妹也能參與網路事工、關懷與幫助 網路上有需要的人,採取原則為: 3.1.5.A. 若申請團體對網路工作無負擔或認同、參與,申請 目的為內部聯絡與交通,則以公用帳號方式執行, 得以不予開版。 3.1.5.B. 信望愛站資源有限、網路上的需要不斷增加,我們 期望進來的弟兄姊妹是協助分擔、是同工,所以對 社團版的角色起碼是「同工休息室」,而不是「俱 樂部」。 施行細則如後: 3.1.5.1.歡迎各社團依照本站開板原則申請討論區,並提出 一份企畫案,說明對福音事工的參與計畫、開板緣 由、目標等等。 a .企劃案應張貼於言論版上,以供連署人以reply方 式簽證。 b .企劃案的內容格式: (1)申請版名 (2)版主與連署人 (3)網路福音事工之參與、計畫 (4)開版緣由宗旨 (5)目標 (6)本版的特別法(各項規定,若有請填寫) (7)關於本版中各種文章使用權等聲明 (8)其他要求(如希望本站提供的資源支援) c .站長群回覆意見亦需張貼於言論版上或回信給 連署人。 3.1.5.2.所有社團討論區集中放置在主畫面之「社團與團體 」選項下。 3.1.5.3. 社團版若有需要增加連置 (link placed) 於主畫面之「 列出所有討論區」選項下,得提出申請,由站長群 每季得依各申請社團討論區中postage的質、量較佳 的討論版增加連置,數目以不超過「所有非社團討 論區」數量的十分之一為準。 註:所謂「連置」(link placed)即這個討論版將同時出 現在主畫面的另一個選項下。 3.2 版面變更 3.2.1 版面變更可區分為 1. 版名變更(含該版宗旨、主題變更) 2. 參加轉信 3.2.3 變更方式 變更手續與開版之一般原則相同。 3.3 版面廢止與審核 3.3.1 一般廢版原則: 1. 一個月內無新文章 2. 一個月內張貼文章者不到三人(含)。 3. 連署通過廢版。 以上三者一項成立則得以廢版,但政策版不在此三點 之限制內。 3.3.2 連署方式 由網友在各相關言論版(newboard等)提出廢板理由, 經過本站第二級以上(亦即通過身份確認)網友五人 以上連署則舉行投票,贊成者票數為反對者票數之 150% (含)以上,站長未加以否決且贊成票數不少於十 票,則通過廢板連署。 3.3.3 社團版的標準為: 1. 一個月內無新文章 2. 半個月內無版主 3. 一個月內張貼文章者不到三人(含),但政策版不在此限。 4. 聯署通過廢版 以上四者一項成立則得以廢版。 3.3.4 連線版: 聯署通過才能廢版。 3.3.5 政策版: 由站長群一季審一次,不過審察的標準會隨政策變化。政 策版審核的原則如下: 1. 其成立宗旨乃為信望愛資訊中心設立精神實踐的重要工作。 2. 對資源欠缺之福音工廠有助益之工作。 3. 對本站軟硬體運作與使用者有確實需要之工作。 -- Let's keep FHL moving 身無彩鳳雙飛翼 心有靈犀一點通 我 是 幕僚站長 Jacky回到上一層